索引号 | 4309210010/2018-582215 | 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18-04-27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8-582215 |
---|---|
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18-04-2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村(社区)、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镇党委研究,现将《明山头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县明山头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度明山头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属各党支部
2、加大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督查督办工作小组
责任单位:镇属各党支部
3、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
二、切实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对党建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四创”工作、环保工作、小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督查督办工作小组、镇组织办、镇扶贫办、文化站、国土所、村镇建设站、动检站、农技站、房管所
5、紧紧围绕2018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123456”的发展思路,加强对重点项目落地和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招商办、国土所、村镇建设站、农技站、房管所
6、围绕安全生产,加强对各村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安监办、企业办
三、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群众联系
7、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 镇属各支部
8、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督察督办小组
9、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扶贫工作的每个程序进行监督,加强对贫困村耕余堂村脱贫工作的监督,严查数字化脱贫现象。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督察督办小组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村(社区)
10、深入开展“治陋习、刹三风、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11、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财政所
12、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财政所、经管站
13、进一步开展“三资”清理、村级财务大清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财政所、镇经管站
14、继续开展好“中梗阻”式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5、加快构建具有明山头镇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属各部门
16、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和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
17、联合公安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各村(社区)
18、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宣传办、文化站
19、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
20、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民政办、各村(社区)
21、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组织办、各村(社区)
五、以专项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治乱活动
22、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方面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联 校、财政所、各村(社区)
23、继续深入治理医疗方面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各村(社区)
24、集中开展重信重访和信访老户治理活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纪依法解决信访问题。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25、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警戒懒散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腐败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26、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部门、行业风气和基层站所工作,积极探索创新评议方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六、以提高战斗力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7、按照“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我净化”的要求,全面加强纪委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28、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29、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决策制度,强化“一岗双责”执行力度。
牵头单位:镇党委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组织办
<!--EndFragment-->
<!--EndFragment-->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