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736 发布机构 明山头镇 发文日期 2017-12-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1736
发布机构 明山头镇
发文日期 2017-12-0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明政发[2017]19号

  明山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切实推进我镇河渠长制全面有效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河(渠)长制为契机,按照《明山头镇“河渠长制”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坚持科学治水、围绕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的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 进一步制定完善河(渠)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河(渠)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渠)长工作责任。

  2、 由镇河渠长牵头,全镇全面实施河(渠)长制,各村具体负责各辖区内渠道调查情况摸底,全面掌握渠道现状及水质情况,建立“一渠一档”,报镇河长办备案。

  3、 组织开展河(渠)长制宣讲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意识,倡导河(渠)长带头宣讲河(渠)长制工作。

  3、 转型升级河长制工作思路,确保责任体系的落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渠)长制工作,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升。

  5、 完善河(渠)长公示牌设立。镇属河(渠)及各村渠道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河(渠)长公示牌,对河(渠)长职责、河渠道范围、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确保监督电话畅通。

  6、 开展河(渠)道清洁行动。镇里不定期组织水利、动检、环保、公安等部门利用人工、机械等开展河渠整治专项行动,清除辖区河渠内的水面漂浮物、围网及河岸垃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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