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7-581736 | 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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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7-58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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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0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明政发[2017]19号
明山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切实推进我镇河渠长制全面有效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明山头镇河长制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河(渠)长制为契机,按照《明山头镇“河渠长制”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坚持科学治水、围绕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的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 进一步制定完善河(渠)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河(渠)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渠)长工作责任。
2、 由镇河渠长牵头,全镇全面实施河(渠)长制,各村具体负责各辖区内渠道调查情况摸底,全面掌握渠道现状及水质情况,建立“一渠一档”,报镇河长办备案。
3、 组织开展河(渠)长制宣讲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意识,倡导河(渠)长带头宣讲河(渠)长制工作。
3、 转型升级河长制工作思路,确保责任体系的落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渠)长制工作,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升。
5、 完善河(渠)长公示牌设立。镇属河(渠)及各村渠道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河(渠)长公示牌,对河(渠)长职责、河渠道范围、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确保监督电话畅通。
6、 开展河(渠)道清洁行动。镇里不定期组织水利、动检、环保、公安等部门利用人工、机械等开展河渠整治专项行动,清除辖区河渠内的水面漂浮物、围网及河岸垃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