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8550 | 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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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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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16-03-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明发〔2016〕7号
中共明山头镇委员会
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山头镇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
为了切实推进我镇建制村合并改革工作,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明山头镇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明山头镇党委
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5日
明山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3月5日印发
(共印55份)
明山头镇2016年度并村改革工作指导组包村安排 | |||
村 | 指导组 | 村 | 指导组 |
平福村 | 王 强 严 格 杨楚云 | 南剅村 | 王 强 杨 毅 宋 华 |
大木村 | 孙 慧 余建平 宋海波 殷和平 | 红卫村 | 孙 慧 肖 凯 李建良 |
合垸村 | 李松林 肖光明 龙 海 高圆灼 | 湖子口 | 李松林 赵云枫 李立林 |
永胜村 | 周云华 姚 辉 李广华 | 立新村 | 周云华 蒋志刚 王作华 |
四新村 | 娄新跃 程 铭 罗 俊 | 疏河村 | 娄新跃 宋 力 陈朝东 |
明山村 | 张 宇 李谷良 | 四千弓村 | 张 宇 王 民 李木进 |
立民村 | 段传政 汤 凯 夏建良 李 波 | 永丰村 | 段传政 刘 磊 黄朝峰 |
护丰村 | 杨政良 龚 伟 代 丽 | 小港村 | 杨政良 吴应良 骆介华 |
永强村 | 易振兴 张幸予 刘凌波 | 丰安村 | 易振兴 杨双喜 符纯科 |
创业村 | 曹 灿 贺 嫦 何 英 | 建商村 | 曹 灿 肖 华 王翠兰 |
创新渔村 | 易振兴 罗文兵 曾 文 | ||
注:县级指导组、乡镇党政领导在并村方案确定后,再进行具体分配。 |
明山头镇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
为精简我镇建制村数量,优化建制村设置,降低运行成本,
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乡镇村区域调整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发[2015]8号)和县委县政府《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镇情实际,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确定行政村的规模和数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
二、目标任务
按照优化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村的规模。全镇合并建制村12个以上,合并后建制村数量控制在9个以内。并村工作要求在3月底之前基本完成。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的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交通水系。产业特点、防洪安全、群众意愿等具体情况,园地制宜制定并村方案。尽可能合理并大村规模,减少村数量。
(二)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并村改革,整合现有资源,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并规划一批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中心村、特色村,实现合大并强,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整体合并的原则。以村为单位成建制整体合并,不得将一个村拆开分块并入其他村,不搞跨乡镇行政区划的并村调整。
(四)依法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四、实施步骤
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镇属相关部门、各村共同参与实施。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清产核资。各村在前期筹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简称“三资”,下同)和财务关账锁口清理,锁定债权债务,“三资”及财务清理结果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确需开支的日常运转经费经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审批后实行,坚决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承包经营合同等档案资料一律上缴镇政府统一保管,留着备用。
(二)宣传发动。镇、村逐级召开并村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并村工作。镇、村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发放公开信、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并村工作,让政策家喻户晓,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并村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工作顺利进行。
(三)征求意见。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重点摸清各村基本情况和群众意愿,科学制定预案,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命名、选址、“三资”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四)制订方案。一是镇党委、政府提出并村预备方案,深入拟合并村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听取干部群众对预备方案的意见,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并村方案。并村方案须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村民会议适当形式表决同意并签字认可。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历史沿革、名人胜地、河湖水系、文化渊源、民族特点等,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由镇政府制定方案,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镇辖区内不得出现相同村名,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民政局地名办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现有村级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地方作为新村办公场地,由镇政府提出意见,并经村民会议认可。
(五)方案报批。镇党委、政府将按程序形成的并村方案报送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并由县民政局统一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备案。
(六)组织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公布方案,成立新村党支部,明确分工,建章立制,开展工作。
(七)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镇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省。
五、政策措施
(一)设立过渡期。并村后,新村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成立新村党支部,负责
新村全面工作,新村党支部书记应尽量在合并村支部书记中产
生,亦可由镇党委在本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现有干部中选派。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和乡镇干部包村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和针对性,促进新村的融合发展。
(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按照保存量,奖增量的原则,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合并新村基数按合并前两个或几个
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之和计算,合并后增量部分按合并后的新村户籍人数核算确定。
(三)实行项目优先安排。对合并后的新村,尤其是中心村,
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尽量使新村整体推进。
合并前的村已争取的项目,按项目规划实施。
(四)合理规划中心村建设。在上次乡镇区划调整撤并的原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人口密集地区或乡村旅游景点,科学规划1—2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中心村或大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相对城镇化。
(五)发放奖补资金。并村工作完成后,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各新村合并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改革工作,且工作推进较好,矛盾纠纷较少,村级融合较快的,对原村给予奖补5000元,在并村工作中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合并新村,分别给予奖励15000元,10000元,5000元。新村“两委”牌匾、公章均由县政府统一制作。
(六)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村集体“三资”和债权债务要及时纳入新村统一管理,不得违规处置,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原村债权债务,按
性质分清类别,逐步化解,不得增加群众负担;结余的现金存款主要用于原村公益事业。并村后,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及附属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
(七)妥善处理村干部问题。过渡期间,原村的村支“两委”成员协助新合并村党组织开展工作.补贴发放至2016年12月31日。鼓励原村的村支“两委”成员主动申请并经批准退任,保持过渡期间的待遇不变,对符合规定享受离职村干部待遇的,按相关规定落实待遇。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推动并村改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书记王强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经管站、司法所、派出所、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并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专门力量,确保组织领导有力。成立村级合并工作指导组,由原办点联系领导负责,原网格化管理人员、相关办点干部、部门抽调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并村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是并村改革工作的落实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制。村网格长及管理员要积极协助做好所驻村的并村改革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镇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并村相关工作,确保并村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明工作纪律。全镇所有干部职工要大力支持本人籍贯所在地和原工作地并村工作。对插手干扰并村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借机浪费,侵吞、损坏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确保社会稳定。镇综治办要建立维稳机制,及时化解处理各类问题矛盾,特别是群众关注的“三资”处置、债权债务处理、新村命名、村部选址等热点难点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充分估计分析各种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预案和风险评估,沉着应对,扎实落实,尽可能减少信访量,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防止和依法打击破坏,阻扰并村改革工作的行为。
(六)严格督查考核。成立并村改革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组,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孙慧任组长,党委委员易振兴为副组长,宋力、范宇、吴应良、肖凯为成员,负责对并村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改革工作或工作不力的,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并村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