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明山头镇开展”卫生清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16192 发布机构 明山头镇 发文日期 2023-09-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16192
发布机构 明山头镇
发文日期 2023-09-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明政发〔2023〕28号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山头镇开展“卫生清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明山头镇开展“卫生清扫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明山头镇开展“卫生清扫日”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干群环保卫生意识,持续改善全镇人居环境,不断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努力增强广大干群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参与度、获得感,决定在全镇开展“卫生清扫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时间
  机关和各部门单位、社区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为期半天;各村可以遵照上述时间或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时间作出调整,但每月不得少于半天。
  二、 参加人员
  所有在职在编的机关、部门、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可扩大到党员、群众等群体。
  三、活动内容
  开展“卫生清扫日”活动旨在对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活动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加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知识宣传,努力提升群众环卫意识,增强群众责任感;(二)对责任区域内街(路)面渣土、草皮、树叶等杂物进行清理,街(路)面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亮出路肩、路面干净整洁;(三)责任区域内(含街面、路面两侧)垃圾死角、杂物清理,沿线破旧横幅广告、“牛皮癣”全面清理;(四)劝导督促沿街(路)群众做好房前屋后“四清”,杜绝群众乱堆乱放、乱丢乱弃行为。
  四、活动组织
  “卫生清扫日”活动按照《明山头镇“卫生清扫日”活动责任包干表》(见附件)明确的清扫区域,由镇机关、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负责人牵头负责本单位人员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内容开展相关工作。镇人居办负责标准解释和业务指导,镇纪委、党政办负责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五、 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村(社区)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清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参与其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活动日期间,除因相关会议、不能作为调整的特殊工作等原因外,各单位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做到全员上街(路)参加活动,并安排人员将每次活动日开展参加人员、具体情况报镇党政办汇总情况。镇纪委、党政办每次活动督导情况,将作为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考核、问责依据。
  附件:《明山头镇“卫生清扫日”活动责任包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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