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5053 | 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发文日期 | 2020-06-25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5053 |
|---|---|
| 发布机构 | 明山头镇 |
| 发文日期 | 2020-06-25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明政发2020〔29〕号
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山头镇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明山头镇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5日
明山头镇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建立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娄新跃
副组长: 刘 慧 严敬东 冷鹏辉 晏 朔 张志勇 华汉伟 肖 凯 曹 灿
成 员:张 权 莫 彬 贺 嫦 范 宇 符纯科 黄朝峰 李 波 严 格 胡加强 曹亚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主任张权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
(二)综治办: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三)党政办: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四)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民间组织、村义务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五)中小学: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七)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妇联、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九)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守牢塘河、呵护生命”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十)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留守儿童;把牢7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沟渠、河塘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沟渠、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严格落实十有(有班子、有方案、有宣传、有责任、有台账、有整改、有经费、有巡查机制、有警示标牌、有奖惩机制)工作制。各村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广播、微信、宣传栏、一封信等加强防范宣传。特别是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等方式进行防溺水警示。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做好善后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上旬前)
召开全镇预防溺水工作推进会暨全民动员会,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10日—7月31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并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禁止进入标识牌、警示标识牌、水深标识牌、溺亡事故标示牌、防溺水告示牌等“五张牌”设置工作,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20年8月1日—10月30日)
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