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明山头镇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5052 发布机构 明山头镇 发文日期 2020-07-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5052
发布机构 明山头镇
发文日期 2020-07-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明政发﹝2020﹞30号

  关于印发《明山头镇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的通知

各村、学校及相关单位:

  《明山头镇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明山头镇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

  根据上级关于防溺水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加强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促进我镇防溺水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地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展全镇隐患排查。查看各村对辖区内的沟管渠道水域是否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隐患台账。

  二、明确责任人员。开展巡查的主体为村组干部、村辅警,同时建立预防溺水志愿者队伍协助进行巡查和劝导。

  三、巡查要求

  巡查人员发现学生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要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全力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学校周边、村组附近、学生放学路上、未成年人喜欢玩耍水域、易下水位置等易发生溺亡事故的重点水域和工程管理区域加强安全巡查,有效排除潜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和隐患。

  ①每天开展两次巡查,分别于中午和傍晚开展巡查和宣传劝导工作。

  ②巡查人员必须保证全天候通信畅通。如发现学生下水或在水边玩耍逗留,应及时制止,劝其回家,并将学生所在年级、姓名记录下来报学校处理。 

  ③巡查人员应做好当天巡查情况记录,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明山头镇       村(社区)危险水域巡查记录

时间

地点

排查情况

巡查人员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