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8004 发布机构 浪拔湖镇 发文日期 2015-11-1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8004
发布机构 浪拔湖镇
发文日期 2015-11-1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LBHTR-2015-00001                 南浪政发〔2015〕1号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动物疫情平稳,根据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2015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对鸡新城疫和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标识率保持100%,其中应免畜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着重抓好种畜禽场、规模饲养场(小区)、饲养密集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确保种(乳)用动物、幼龄动物等重点畜群的防控工作优先到位。

  二、  “春防”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场)要利用会议、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形式,着力宣传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时通报当下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正确引领舆情,为春防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继续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村(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村级防疫员具体负责,养殖户主动配合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防疫要求。

  1、全面落实强制免疫计划。要明确规模养殖场的免疫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实行动物防疫站监督下的业主自行免疫制度,全面推行动物防疫站免疫告知、规模养殖场自行按程序免疫,免疫后报告的强制免疫模式;完善散养畜禽的集中免疫,平时免疫申报和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制度,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2、时间要求:3月中旬——4月下旬。按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顺序,先规模场户后散养户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其中猪口蹄疫要求免疫过21日后进行二次加强免疫,同时加强饲养管理,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3、规范免疫档案。各村(场)要对畜禽存栏、出栏、补栏及免疫等情况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免疫数量等记录,做好“四有一相符”,即镇动物防疫站、村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有免疫记录,免疫家禽有二维码标识,做好记录与标识相符。

  4、加强人员培训。务必在3月中上旬之前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一次防疫知识方面的培训。

  5、质量要求:一是“三带”,带冷藏包、带消毒药包及副反应救治药、带有效疫苗;二是坚持“三不打”,即怀孕后期的母畜不打、病畜禽不打、未断乳的仔猪和3个月内的犊牛不打;三是注意疫苗剂量,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疫苗,禁止加量使用,对发生副反应的畜禽及时救治;四是保证抗体检测达标,春防后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疫中心对每个村(场)的防疫进行采样检疫。

  三、综合防控要求

  (一)规范规模养殖场建设。防疫站要加强对新建规模场的指导,使其能合理选址、布局,并对老规模场加大整改力度,使其基本达到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同时要求各养殖规模场要明确动物防以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将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免疫程序、引种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和用药等制度张贴上墙。完善养殖档案,做好各项记录。

  (二)加强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一是继续加强检疫申报点建设,做到有检疫申报公示电话、有检疫制度上墙、有报检、检疫登记台帐等;二是严格准入,对调入我镇的食用、饲用畜禽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经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交易、入场饲养。三是大、小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点,要有专人负责检疫和指导消毒。严禁病死畜禽及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对交易场所和流动商贩要严加监管,坚决查取和打击无证经营和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四是加大养殖大户监管力度,防疫员对辖区养殖大户每月至少上门监管签到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存。

  (三)抓好H7N9禽流感防控。加强活禽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做好清洗、消毒和定期休市等工作。严格从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以及动物、环境样品中检疫到病毒的省份调入活禽。

  (四)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各村(场)动物防疫员要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做好规模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数据统计,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乱抛乱弃和加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防控督查,确保措施到位

  在春季疫病防控期间,各村(场)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镇防指将组织专项督查,查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防疫进度及密度情况,并将结果向全镇通报,同时纳入年底全镇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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