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无偿献血活动 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94001 发布机构 浪拔湖镇 发文日期 2021-12-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94001
发布机构 浪拔湖镇
发文日期 2021-12-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南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无偿献血活动将在2021年11月份进行。为确保今年全镇无偿献血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无偿献血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弘扬“博爱、奉献、和谐”的文明新风,动员全镇健康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全力推进我镇无偿献血事业稳步发展,确保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计划任务

  按照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我镇的计划数,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分解下达计划任务(见附表)。

  三、时间部署

  我镇无偿献血时间定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8∶ 00-12:00(育乐垸),11月3日上午8:00-12:00(南鼎垸及部门单位),地点在镇政府机关院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到人

  无偿献血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公益性事业,该项工作已纳入年度考核,请全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动员,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必须按照镇政府下达的2021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协调性计划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将本单位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无偿献血任务。

  (二)广泛宣传,确保健康公民踊跃参加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以及献血免费用血的优惠政策,传播血液科学知识和成份血捐献知识,增强健康献血意识。

  (三)精心组织,确保完成无偿献血任务

  各单位要积极动员适龄健康人群加入无偿献血队伍,将无偿献血作为回报社会,支持、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行动,作为开展职工社会公益意识教育的一次具体实践,切实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机关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要充分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以部门为单位,积极带头、自觉参与。为做好本次献血工作,各村、社区必须一把手亲自抓且明确专人负责,对照任务表每少完成一献血人次,年终则在财政预算拨款内扣除500元工作经费,完成下达任务的奖励600元,在任务基础上每多完成一例则奖励300元,为保证任务的完成,建议参与人员应大于任务数的20%。对无偿献血者本人,村、社区每人补助200元。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额度适当、切实可行的无偿献血者营养补助标准和鼓励政策。

  五、注意事项

  献血者必须是健康的适龄者,年龄适合在18-55周岁

  内,距上次献血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有明显的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损害,患有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患有恶性肿瘤、患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疾病患者或其他医生认为不宜献血的人不参加,女性在月经期间不能献血。献血前两餐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当日要吃好早餐,不能空腹抽血,献血者献血后由南县中心血站发给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的重要体现。献血不仅无损健康,而且能促进人体的代谢功能。希望各单位精心组织,深入发动,确保顺利圆满完成献血任务。

  附:1、2021年度无偿献血活动任务安排表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