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河口镇关于在全镇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3072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8-12-1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3072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8-12-1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麻河口镇关于在全镇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1号),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湖泊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湖泊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实际,现就在全镇湖泊实施湖长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考察时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以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等主要任务,在全镇湖泊实施湖长制,全面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系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和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深入分析湖泊水域缩减、淤积突出、污染偏重、生态脆弱等问题原因,紧紧围绕圈湖围垦、围网养殖、生活污水流入、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针对性落实好对策措施,加快补齐治理、保护、修复各方面短板,破解湖泊生态环境改善难题,着力恢复湖泊健康生命。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湖泊管理保护与开发、生态与发展、流域与区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坚持统筹湖泊生态系统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湖河流与湖泊自身等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实化措施,切实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高位推动、部门分工、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体制,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湖泊管理模式,完善湖泊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细管理等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湖泊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力度,加强科技治水,提升湖泊管理保护水平。

(三)主要目标。按照“组织体系到位、制度体系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四个到位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镇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到2020年,全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湖泊周边村组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集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基本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禁捕,湖泊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确保湖泊面积不萎缩、调蓄能力不降低、生态功能不退化,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在全镇水利普查湖泊数据基础上,全面摸清辖区内湖泊底数,掌握湖泊的分布、数量、位置、面积、水量等基本情况,各级河长办分级制定湖泊名录,实现湖泊全覆盖。2018年5月底前,镇河长办提出需镇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的湖泊名录;6月底前,镇级河长办提出需镇级及以下负责同志担任湖长的湖泊名录;7月底前,全镇根据湖泊名录分级明确湖长,建立镇、村二级湖长体系,按行政区划分各级湖长水域岸线管护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责任体系无缝连接。跨村的湖泊由镇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各级湖长名单在政府网站公布,并在湖泊显著位置设立湖长公示牌,公布湖长、职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职责。湖泊最高层级湖长是湖泊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分级分区明确湖长责任,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巡湖等活动履行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乱占岸线、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捕捞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按行政区划和管理现状明确水域岸线管护范围,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无缝连接的责任体系,按照上级湖长要求组织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抓好湖泊保护问题专项整治。

三、主要任务

1.开展湖泊划界。按照管理权限,2020年底前,依据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技术标准,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

2.控制开发利用。严格管控湖区围网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严格执行涉湖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要优化建设方案,采取科学合理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湖泊的不利影响。2020年前,由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占补”平衡制度。

3.严格岸线科学利用。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岸线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沿湖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分区要求相衔接。

4.加强入湖排污口管理。严格入湖排污口监管,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到2020年,建立以水域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减排的机制,严格按照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设置并监管入湖排污口。

5.加强生活污染治理。以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湖泊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19年,完成整治验收工作。加快湖泊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6.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加强湖泊周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8年底前,湖泊沿岸1000米范围内实现畜禽退养,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湖泊周边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

7.开展湖泊垃圾整治。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的要求,全面清除湖泊内堆积的废弃物,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到2020年,确保湖泊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全部湖泊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湖岸无垃圾的目标。

8.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严格执行禁捕制度。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及栖息地修复,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9.开展沟渠疏浚。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湖区沟渠塘坝清淤,逐步恢复水系的自然连通,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大中型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基本建立生态活水网络,增强储水输水能力。

10.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湖泊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湖泊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11.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和洲滩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对涉湖重大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麻河口镇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工作任务和治理目标。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河长办组织、业务部门分担、各方紧密配合的湖长制工作机制,系统解决湖泊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协调联动。湖泊不同行政区域党支部、行政村要强化源头管控,水陆共治,实行联防联控。坚持河湖共治,统筹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和治理,落实入湖排污总量管控责任。各级河长办要在河长湖长领导下,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要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努力保障湖长制基础工作开展、水质(含地下水)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湖泊划界及专项行动等经费,支持湖区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湖泊保护管理成效突出地区按规定进行奖补。

(四)引导公众参与。统筹部署湖长制的宣传工作。建立湖泊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加大宣传力度,以公告、公示牌、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开展湖长制“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活动,增加社会各界湖泊保护意识。推进宣传创新,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聘请社会监督员、招聘民间湖长等活动,引导群众参与湖泊保护。

(五)加强监测监控。建立健全入湖河流与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全覆盖体系,推进环保、水利等部门水质监测网络融合,整合湖泊基础数据、监测数据和监控视频,实现全镇监测监控“一张网”管理。将湖长巡湖、问题督办、责任落实等湖长制工作内容纳入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积极推动对地观测等新技术运用,强化湖泊动态监管,对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六)严格考核问责。各级河长办会同成员单位加强湖长制工作督导,落实重大问题办理“一单四制”制度,定期向上级河长办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地要建立湖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将湖长制考核纳入河长制考核工作一并推进,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防汛抗灾责任落实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地区由总河长开展约谈。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南县麻河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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