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8-582987 | 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8-12-07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8-582987 |
---|---|
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8-12-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MHKDR-2018-00001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麻冲渠道沿线非法排污口及污水违规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麻冲渠是全镇农业生产、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的主要水源,为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流域水质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麻冲渠沿线非法排污口及污水违规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及对象
麻冲渠道(德和垸段)沿线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渠排污口,以及向渠道违规排放粪污废水的厕所。
三、整治要求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渠道内直排未经处理的粪污废水,从事影响渠势稳定、危害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以及其它破坏渠道生态环境的行为。
2、按照“谁设置、谁拆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整治时间内,当事人自行对入渠排污口进行整治或封堵,或对不符合卫生排放标准的厕所进行对标改造,坚决杜绝向渠道内直排粪污。
3、渠道沿线各村组、相关单位要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做好渠道管理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消除影响渠道水体水环境的,由镇国规环保所及河长办负责排查并报经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妨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全镇公民要自觉参与到麻冲渠沿线非法排污口及污水违规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倡导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主动配合做好改厕相关工作,积极举报揭发并协助查处违法排放、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共同建设山清水秀、天蓝水绿的良好生态,让麻河口的环境更优美、群众的生活更幸福。
四、本通告自2018年12月5日起施行。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