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河口镇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433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6-08-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433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16-08-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麻河口镇委员会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麻河口镇2016年征兵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南县暨大通湖区2016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麻河口镇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麻河口镇2016年征兵送检人数任务表

2、征兵宣传标语

 

中共麻河口镇委员会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麻河口镇2016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镇今年征兵工作任务能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征兵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现行《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工作目标

全面确保今年征兵征集任务的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和征集任务圆满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成立麻河口镇2016年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向  佩

副组长:蔡  辉、任  聪

成  员:刘  军、周  军、晏紫富、苏建波、石清明、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民兵营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军担任。

四、工作步骤

今年征兵工作,按“组织准备、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新兵运输”四个阶段进行,大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1、组织准备(7月27日前完成)。参加上级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征兵工作实施方案下达送检任务。

2、宣传发动、网上报名(7月28日-8月5日)。各村、社区要扎实抓好征兵宣传,其中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30张,悬挂横幅不少于1条,并开通广播;对重点对象要上门上户,面对面宣传,一对一做工作。各村民兵营长要组织应征青年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到镇武装部登记,指导应征青年网上报名,并进行目测、初审、初检。8月5日前,确定参加体检的预征对象。

3、具体实施(8月6日-9月9日)。8月6日-12日,按县人武部计划,组织应征青年参加体检;8月13日-9月9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公布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名单和预定新兵名单,搞好新兵入营前的思想跟踪教育。

4、新兵运输(9月10日-30日)。镇里将配合县征兵办搞好新兵交接和起运工作。

五、政策规定

(一)男兵招收对象: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二)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三)入伍经济待遇:(1)义务兵津贴。每月津贴费800元左右,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另有补助。(2)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3300元左右,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4300元左右,上士(服役9-12年)平均每月5000元左右,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另有补助。(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按照每户每年13000元发放;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发放(农村大学生入伍按每户每年13000元发放),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4)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每年4500元。(5)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11年12月1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6月底前,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四)鼓励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1、优先优待:(1)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2)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家庭优待金按城镇义务兵标准予以发放。(3)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选拔培养:(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2)士兵提干。获得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1年半以上的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选拔为军官。(3)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3、复学升学:(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2)专项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3)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5)免试升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6)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奖惩办法

征兵工作结束后,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本次征兵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完成年度送检人数任务的单位(按原建制村),每送检1人奖励200元,每双合格1人再奖励300元,双合格的人员中有大学生的另奖励400元。对未完成送检人数任务的单位,按500元/人的标准从该单位的转移支付中予以扣除。

 

 

 

 

 

                                                             

麻河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1

麻河口镇2016年征兵送检人数任务表

 

 

单  位

任务数

片区

任务数

单  位

任务数

片区

任务数

陈家渡

3

陈家

1

六百弓

2

六百

1

偏垸

1

建设

1

万紫

1

德和垸

3

德和

2

向  阳

3

向阳

1

千子

1

鲜花

1

银珠潭

2

银珠

1

千红

1

胭脂

1

东  胜

3

东胜

1

蔡家铺

4

蔡家

2

马家

1

全安

1

付家

1

冲口

1

官正垸

5

光红

1

高家洲

2

高洲

1

光跃

1

紫山

1

光正

1

南间堤

5

沈家

2

荣湖

2

金家

1

上  洲

4

上洲

2

全美

2

大坝

1

北河口社区

2

 

 

建新

1

 

曹家铺

4

曹家

2

方谷社区

2

 

 

兆和

2

 

西  口

4

西口

2

 

 

 

 

九百

1

合  计

48

 

 

铁芦

1

 

附件2

征兵宣传标语

 

1、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服役,终生受益

2、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3、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4、确保把文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好的青年送到军营

5、富国强兵,国之要务

6、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参军入伍,光荣选择

7、建设信息化军队,呼唤高素质兵员

8、有志青年从军建功,热血男儿矢志报国

9、参军尽义务,戍边卫国防

10、拥军就是筑长城,爱军就是爱国防

11、部队是个大熔炉,军营是所大学校

12、携笔从戎锤炼男儿本色,建功军营忠诚报效祖国

13、少时立志尚武,长大报国从军

14、当兵吃苦凝聚报国心血,保家卫国守护钢铁长城

15、征兵固防,安国兴邦挑选,奔赴军营锻炼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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