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43 | 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8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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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 发文日期 | 2015-12-18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MHKTR—2015—00001
麻政发﹝2015﹞1号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2015年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的实施意见
2015年南县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落户麻河口镇鲜花村,自项目落户以来,镇党委、政府就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有全体党政领导、项目所在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项目的规划实施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以下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
一、该项目的实施是项目区群众迫切希望的富民惠民工程,全镇干部群众务必齐心协力、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为项目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项目区的群众对项目施工队伍要热情接待、主动服务、相互配合,以主人翁的姿态让施工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三、全镇群众不得强占强揽工程,不对工程故意设阻,不乱拿或盗窃施工材料,确保施工场地财产安全。
四、项目区土地权属以项目实施前村、组原状为准,原则上保持不变。如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或占用的部分村、组农户的土地,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组代表协商解决,在本村组进行调整补充。
五、项目实施后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的界线若遭破坏,村与村之间的权属确认由镇政府负责,组与组之间的权属确认由村负责,户与户之间的权属确认由村组负责,确保不发生任何纠纷。
六、项目实施由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门的土地权属调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主管国土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国土、司法、公安、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七、镇政府成立支持项目建设指挥所,镇长任指挥长,书记任政委,国土、司法、公安、林业、水利、农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调处一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南县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7日
麻河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