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793 | 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5-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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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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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5-11-0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麻河口镇镇长热线工作制度
一、工作网络
麻河口镇镇长热线是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的网络单位,接受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
二、工作职责
麻河口镇镇长热线主要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工作和生活中时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对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工作部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失职行为的投诉,受理突发性事件的报告和求助;镇长热线受理由县政府督查室或县长热线办交(转)办的市长热线(信箱)、市领导批示件市长热线办批示件、县长热线(信箱)、县领导批示件等。
三、工作原则
(一)领导负责。麻河口镇镇长热线由镇长亲自阅批或办理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二)群众第一。镇长热线工作要树立热线无小事的思想,始终把为群众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取信于民。
(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镇长热线所涉及的内容必须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不得上交矛盾,不得相互推诿、敷衍塞责,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问题,由镇长确定牵头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解决。
(四)求真务实。处理问题要依据政策规定,尊重事实,注重效率,讲究实效。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处理,限时解决;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超越政策规定或不合理的,要讲明道理,说服疏导,求得理解。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热线办详细记录来话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和内容,并进行分类。
(二)办理。对咨询和紧急热线电话,由值班人员直接办理;对一般性热线电话,首先由分管领导形成批阅意见后转交党政办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理意见,交党政办形成书面意见后交镇长审阅,镇长同意后由镇长热线办直接反馈给相关对象,并于周一的机关例会上由镇长通报上周县长热线的交办落实和回复情况。办理不及时的案件,勒令限期办理并计入该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件,由镇长确定牵头单位负责办理;对涉及民生的案件由镇长亲自办理;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跨乡镇以及影响面宽、难度较大的热线电话应立即向县长热线办报告。
(三)反馈。承办单位按办理期限,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话人。镇长热线直接受理的办件要在四个工作日反馈;县长热线、信箱的交(转)办件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对于在规定时限内因客观原因难以办理的,须在要求的时限内向交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或县长热线办作出说明,协商办件反馈时间,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要按要求随时反馈。
(四)归档。归档内容包括:受诉办理情况的登记本、领导批示、反馈件、综合分析、计划、总结、简报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按照归档要求,建好年度档案。
五、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镇长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周一至周五由值班室负责,周六、周日按麻河口镇机关干部值班表轮班,法定节假日由党政办负责。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受理热线电话是要热情、诚恳、耐心,保证电话畅通。
(二)领导小组。麻河口镇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国辉同志任组长,孙超任副组长,夏努、王佳丽、龙赛雪为成员,热线办主任由夏努兼任。
(三)报告制度。镇长热线要及时向镇长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信息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通报反馈交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每月2号前将上月热线工作情况上报县长热线办。
(四)培训制度。镇长热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热线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六、工作保障
麻河口镇热线办对热线工作投入必要的办公设施,如办公室、电话、电脑、传真等,由值班室负责使用及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