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429 | 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5-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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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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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麻河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5-10-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麻政发﹝2015﹞9号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及部门单位:
今年来,由于各级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动物疫情保持稳定,畜牧业生产顺利发展。秋冬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控目标和防控重点
1、防控目标。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落实经费投入、目标管理、基础设施等保障体系,强化强制免疫、执法监督和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的防控策略,确保下半年重大动物疫情总体保持平稳。
2、防控重点。突出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的防控。抓好种畜禽场、规模饲养场(小区)、饲养密集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确保种(乳)用动物、幼龄动物等重点畜群的防控工作优先到位。
二、落实防疫工作各项技术措施
1、免疫时间。要求10月8日前完成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禽流感的免疫,10月22日前完成鸡新城疫的免疫和家犬狂犬病的补免,10月28日前完成牛、羊血吸虫病化疗,所有母猪打上保险耳标。
2、疫苗的保存。禽流感、猪蓝耳病苗等灭活疫苗必须在2℃-8℃保存,猪瘟、蓝耳病、新城疫等活疫苗必须冷冻保存。各防疫小组要根据各虚有其表的冰柜存贮量分批次领用,不得浪费疫苗。
3、疫苗的使用。生猪要求先进行口蹄疫免疫,10-15天后进行蓝耳病和猪瘟免疫,注射前做好消毒工作,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使用剂量。所有疫苗在使用过程中要用保温箱运输。
三、落实其它综合防控措施
1、规范养殖小区和规模场的养殖档案建设。要求各养殖小区及规模养殖场都要明确动物防疫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相关制度并张贴上墙,规范免疫程序、落实消毒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做好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记录、生产记录、诊疗和用药记录。做到一栋一册,填写规范,内容真实。
2、开展市场监督。大、小农贸市场有专人负责检疫和指导消毒,严禁病死畜禽进入市场。对交易场所和流动商贩要严加监督,坚决查取和打击无证经营和销售病死畜禽的行为。
3、加强产地检疫。严格加强养殖大户的检疫,杜绝疫情传播。
四、开展防控督查,确保措施到位
在秋冬季疫病防控期间,镇动物防疫站将组织专项督查,查防控质量、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防疫进度及密度情况,并将结果向全镇通报,同时纳入年底全镇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南县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