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河口镇“三沿六区”散葬坟墓生态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5002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21-08-3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5002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21-08-3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县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乡村形象,全面改善我镇综合环境面貌,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和谐有序、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根据省市部署和《南县殡葬改革工作书记调度会议纪要》(南委〔2021〕2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三沿六区”散葬坟墓开展生态化改造(以下简称“生态化改造”)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政府主导、教育引导、政策驱动、综合治理原则,加大殡葬改革和依法管理力度,着力转变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着力治理乱埋滥葬、推动移风易俗,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一)生态化改造范围

1、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六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三沿六区”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予以保留之外的散葬坟墓,均属于改造范围。

2、先行试点范围:

方谷桥桥西至麻河口公墓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及乡镇公墓附近的散葬坟墓。涉及官正垸村和蔡家铺村。

(二)生态化改造目标

坚持“应拆必拆,该迁必迁,可平则平,能遮则遮”的工作原则。生态化改造范围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的散葬坟墓必须迁移;公路沿线100米至200米以内的散葬坟墓能迁则迁、能平则平;公路沿线200米以外可视范围内的能平则平、能遮则遮。

通过生态化改造,坚决刹住违规建坟(含翻新建坟)歪风,规范丧葬行为,建立坟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恢复生态、美化环境”的目标。

(三)生态化改造方式和标准

改造范围内的散葬坟墓,实行易地迁移、就地平坟“立改卧”、绿化遮挡三种方式进行治理。

1、实行易地迁移入公墓的:遗骸火化后的骨灰迁移到属地乡镇公益性公墓安葬或拾骨进坛后进简易墓区深埋留平碑,并将原墓穴消毒、平整复垦。严禁将遗骸异地安葬新添坟头。

2、实行就地平坟“立改卧”的:必须按照“平坟、卧碑、缩盘、绿化”的标准进行治理,即平掉坟头,就地安装卧式墓碑。墓碑规为:0.5米×0.6米×0.03米。墓碑安装标准为:墓碑紧贴地面,地面以上不得有墓基,墓区铺设草坪,植树绿化,融入周边环境。

3、实行绿化遮挡的:对生态化改造范围公路沿线200米以外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可采用长青绿色植物进行遮挡。

4、对无主坟依法进行公示通知后进行深埋治理。

积极引导坟主亲属自行拆迁处理,对拒不执行的,一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2021年9月10日前)。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会后5日内,各村(社区)要召开好村组两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此次集中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对集中治理行动作出具体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行动的牵头领导、治理队伍、时间安排、具体措施等,倒计时推进此项工作,挂图作战。在人群密聚地和村组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倡议书;村干部要逐一上户,发放倡议书,面对面向老百姓宣传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宣传动员,调查摸底(2021年9月11日—9月20 日)。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采取发布公告、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流动宣传车、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态化改造的意义、范围、方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村(社区)再次组织精干力量进组入户,对治理范围内的坟墓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按照“村不漏山,山不漏坟”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告知坟主关于坟墓治理的政策、时间及要求,签订坟墓改造协议。

(三)集中精力,全面治理(2021年9月2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生态化改造主体责任,落实村干部的组织实施责任和驻村干部的具体指导责任,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和群众的认同心理,做好坟主的思想工作,签订搬迁协议,全面推进集中改造行动,确保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四)总结验收,建立机制(2021年12月1—31日)。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做好自查验收,巩固“三沿六区”生态化改造成效,将散埋乱葬坟墓的集中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严厉打击,防止反弹,及时汇总资料、建档立卷,将工作总结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汇总,社会事务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改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并予以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生态化改造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村具体组织实施。并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司法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成员,在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集中开展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带队,机关干部到组,村干部包户,层层压实责任,每户治理对象都要有领导和干部对接,实现一对一、点对点的做工作,及时掌握治理对象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争取全部通过做通思想工作,实现自行迁移或拆除坟墓。

(二)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带头做好家人及亲属的思想工作,主动带头开展治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教育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努力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利用亲缘、地缘关系,积极配合镇工作组上户对坟主进行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带头移风易俗,自行迁移或拆除坟墓,倡导丧事简办、进行文明办丧。 

(三)保障资金投入。“三沿六区”散葬坟墓生态化改造资金由乡镇财政予以保障,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治理达标的,经验收后给予1000元/座的补助,豪华墓不另行补偿。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将“三沿六区”散葬坟墓生态化改造工作纳入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深化殡葬礼俗改革,推行移风易俗。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建立常态化督查、调度和通报制度。乡镇相关执法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联动执法,确保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坚决防止殡葬乱象“反弹”。

 

 

南县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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