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565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6-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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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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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6-08-1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NZZDR—2016—00003
南洲政发[2016] 2号
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场、社区):
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情平稳,根据省、市、县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防控工作责任
春季是畜禽养殖的高峰期,也是重大动物疫情的高发季节,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年防控工作的的成败,事关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广大群众的消费安全。各村、场、社区一定要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协调配合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促进全年防控目标顺利实现。
二、明确防疫要求,确保质量和进度
1、免疫病种和免疫密度。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新城疫和狂犬病。免疫密度:禽流感、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均要达到100%,新城疫、狂犬病免疫密度均要求达到90%以上。
2、免疫时间:要求3月31日前完成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禽流感的免疫。4月20日前完成鸡新城疫的免疫和家犬狂犬病的免疫。按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新城疫和狂犬病的顺序,先规模场户后散养户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其中猪口蹄疫要求免疫过21天后进行二次加强免疫。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对因免疫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镇防指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开展防控督查。防疫期间,镇防指将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春防”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南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