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279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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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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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洲镇城区菜地、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城区菜地、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以下简称:“八小”)的整治,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三创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为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区50m2以下菜地硬化、50m2以上的实行围挡及“八小”行业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全镇食品、公共场所安全水平,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硬化一批城区菜地,整改一批“八小”基本达标单位,创建一批“八小”示范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八小”无证照经营户,全面提高“八小”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着力改善“八小”行业卫生状况,实现门店户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已备案的安全承诺书、食品流通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效率达100%,达到国家卫生县城相关标准。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洲镇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舒志福
副组长:党委委员 肖 彬
成 员:城区各社区负责人
南洲镇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三创办,由三创办主任申丽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在南洲镇城区菜地、从事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一)城区大于50m2、小于50m2的菜地;
(二)食品“三小”行业,是指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食品行业;
(三)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是指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小美容美发店,30床位以下的宾馆、旅店、招待所,就浴50 人以下的浴室、桑拿浴、淋浴室、足浴场所,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营业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小网吧等公共场所行业。
五、工作职责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协调、分工合作”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各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能统一组织,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一)城区种菜问题,由南洲镇牵头负责,城投公司配合,对城区小于50m2的菜地予以取缔并实行硬化,大于50m2的实行围挡。
(二)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菜地及“八小”行业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每个社区安排2-3名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负责所在社区责任区域内的菜地硬化、取缔和围挡,负责“八小”行业整治的宣传发动、巡回督促检查。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现无证无照和涉嫌违法的“八小”行业门店,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对经整治不能达标的无证照经营单位,确须取缔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20日)
1、各社区要深入细致开展城区种菜问题及“八小”行业经营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城区内菜地和“八小”行业的持证照、经营项目、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等情况并登记造册,确定重点整治区域以及应取缔的单位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依据。并于6月20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南洲镇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开展硬化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整治的意义和要求,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为开展硬化菜地和“八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5年7月1日—11月20日)
针对排查出来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各社区自行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八小”行业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分段分片配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南洲城区菜地集中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1)7月1日—10日完成对东红社区辖区内菜地的集中整治工作。
(2)7月11日—7月31日完成对宝塔社区、永安社区辖区内菜地的集中整治工作。
(3)8月1日—8月31日完成对火箭社区、花甲湖社区辖区内菜地的集中整治工作。
南洲城区“八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1)7月1日—31日完成对东红社区辖区内“八小”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
(2)8月1日—31日完成对宝塔社区辖区内“八小”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
(3)9月1日—30日完成对火箭社区辖区内“八小”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
(4)10月8日—31日完成对花甲社区辖区内“八小”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
(5)11月1日—20日完成对永安社区辖区内“八小”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20日)
全面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强化行业自律和服务行为规范,培植示范单位,建立示范片区,不断完善“八小”行业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巡查和督导,防止回潮和反弹。
七、工作措施
(一)南洲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县城区“八小”行业整治的考评、达标、验收。
(二)菜地及“八小”行业经营者是本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各社区应加强对菜地的硬化、取缔和围挡,加强对“八小”行业的监督管理业务考核及技术指导;
(四)严格执行前置许可相关规定。“八小”行业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已备案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流通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工商部门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五)按照国家规定对小餐饮及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制度。卫生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对辖区内的小餐饮及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六)实行“八小”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联动制度。南县城区食品“三小”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召开“八小”行业监督管理联席会议,通报信息,协调行动。各职能部门采取重大行动或对重要案件进行查处时,各社区应当积极配合。
(七)及时上报、汇总有关材料
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并于6月20日报至南洲镇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其及时汇总。内容包括联系人信息、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表格、信息报道或阶段性总结等内容。南洲镇城区菜地及“八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信息如下:
电话:0737-5217721
联系QQ: 83379733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