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5-578253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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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5-578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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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NZTR—2015—00009
南洲政发[2015] 22号
关于印发《南洲镇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市、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南洲镇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
南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印发
2015年南洲镇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月27日,台湾地区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在举办活动时发生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造成40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深刻吸取“6·27”事件及2014年江苏昆山“8·2”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安委办明电〔2015〕14号)、省安委办(湘安办明电〔2015〕30号)、市安委办(益安办明电〔2015〕7号)和县安委办(南安办发〔2015〕5号)的统一部署,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镇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群众娱乐等公共活动中使用具有爆炸危险性粉尘的场所,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轻工、建材、纺织、机械、商贸、烟草、建设等行业领域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事件)发生。
二、整治的重点
重点检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落实国家安全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完善并执行通风、除尘、防爆、泄爆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以及各类使用粉尘的公共活动的审批及使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粉尘作业场所。
一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二查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三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四查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五查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二)粉尘使用场所。
一查各类娱乐性场所、赛事活动是否有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
二查各类活动中使用彩色粉尘的种类和数量、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在封闭或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
三查是否存在集中、持续、高浓度喷洒彩色粉尘且有明火、高温热源的问题。
四查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定、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摸清底数。7月30日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按照一企一账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在开展摸底的同时,要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做到边查边整改。
2、从严执法,严格整治。7月30日至11月10日,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场)社区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及《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摸排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
3、加强督查,巩固成果。8月-12月,镇安委办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同时,要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粉尘防爆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红线意识。各村(场)社区和单位要充分认清粉尘爆炸的严重后果和粉尘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专题研究,迅速行动,制订方案,狠抓落实。
2、落实责任,强化工作合力。要对辖区内粉尘防爆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单位监管责任。安监站负责督促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企业办负责规模工业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工商所负责商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派出所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重大活动的审批;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督促开展粮食储存、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林业管理站负责督促开展林产品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文体卫站、交管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娱乐场所、体育活动、文艺演出、旅游活动等公共活动的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3、严管重罚,深化专项整治。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开展活动;对违法违规的单位,要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从严处罚,公开曝光。
4、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普及粉尘防爆基本常识与应急技能,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同时,要建立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以切实强化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隐患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