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242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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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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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NZTR—2015—00003
南洲政发[2015]3号
关于印发《南洲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南洲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南洲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9日
南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50份)
南洲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时有发生,人员伤亡惨重。此类火灾点多面广、大量集中于城乡结合部和村镇,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推动全镇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益安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镇报上级部门进行督办,彻底整改;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为2015年4月初至12月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三、治理范围
凡同一时间容纳30人且人均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同一时间容纳30人、人数按照最高峰算、车间面积不足600平方米)的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部位。
四、治理重点
(一)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三)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四)企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六)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八)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九)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十)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十一)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普查摸底。1月20日前,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专项治理行动。2015年1月31日前,要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普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企业基本情况台帐,重点掌握发现的突出隐患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切实摸清底数。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动员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15年1月20日前,镇安监站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相关部门派员授课,明确其法定职责,完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并督促企业向辖区安监和公安消防部门分别报备一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自查自纠,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格采取执法措施。2015年春节前,要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提交真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和自查自改承诺书给辖区安监和公安消防部门,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安监站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街道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镇安监站将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分级分类制定整治标准,统筹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内实际及“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镇安监站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安监站杨主任负责,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整治力度。专项治理期间,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协调,落实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人员和责任,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最大限度的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专项治理。
(三)强化各方责任。依据职责分工,各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强力推进专项治理。要通过督促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向社会公告等形式,落实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消除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南洲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主 任:舒志福
副主任:周力农 杨利民
成 员:李乐庆 华汉伟 李国田 廖 定
彭 杨 申丽萍 崔 雯 夏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