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240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240 |
|---|---|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 发文日期 | 2015-12-16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NZTR—2015—00001
南洲政发[2015]1号
南洲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县南洲镇城市低保对象清理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南洲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制定的《南县南洲镇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洲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9日
南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印发
南县南洲镇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民函[2014]161号)、《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4]3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益政办发[2014]16号)的要求,结合《南县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面清理已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2014年4月以后新增对象不列入整治范围),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清退。
二、整治目标
(一)严格依法依程序清理整治“关系保”、“人情保”、“骗保”、“赖保”、“错保”、低保对象死亡未上报核销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健全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的档案资料,“三书”、“三表”、“二记录”等档案资料一式两份,分别由县民政局和社区存档。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元月20日至元月25日):镇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相关工作。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社区干部全面参加,明确专人负责,其中每个社区镇政府明确2名以上干部具体负责,并进行培训。二是指导社区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不少于15人,名单报镇民政办)。三是采取张贴和送达公开信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每个社区应有横幅1-3条,标语20条。
(二)完善资料阶段(2月2日至3月20日):现有城市低保对象本人须持身份证、低保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三书”并按规定如实填写、按时递交,逾期视为放弃。如本人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办理的,可委托社区或其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低保对象的有效证件代为办理。“三书”必须由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按规定填写并签字确认。
(三)调查核实阶段(3月23日至4月30日):由包社区的乡镇干部、民政局干部、社区两委干部和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组成调查组(不少于4人),以社区为单位对现有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全面了解核实其家庭成员、有抚(扶、赡)养义务的关系人、住房财产及收入等详细情况并如实记录(全员签字备档),一是100%入户调查核实;二是针对性地调查和询问3户以上周边群众;三是跟踪调查近15年以来农转非及迁入城镇的原始户籍资料,以及农转非放弃承包土地的承诺书和证明。
(四)民主评议阶段(4月20日至5月15日):由乡镇包社区干部牵头,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现有申请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后由包社区干部和社区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评议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审批阶段(5月16日至5月30日):由县镇两级严格依法按程序联合审核现有城市低保对象,并报县民政局审批,审批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的以社区为单位长期公示。
(六)打卡发放阶段:由县民政局将所有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录入信息系统,并将低保金直接打卡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
四、组织方式
本次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专项活动,由民政办指导,党政综合办、司法所、综治办、镇纪委办公室、镇财政所等单位参与,各社区具体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次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事关保障全镇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的大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利益冲突尖锐,社区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班子,加强领导。成立南洲镇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整治工作的有关问。各社区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力量抓。
(三)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各社区负责做好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批及统筹协调、协助指导乡镇开展工作。镇纪委负责查处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镇司法所、综治办、民政办负责对出现象的各类信访事件的协调,有关单位负责协助做好低保清理整治工作。
附:南洲镇城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一:
南洲镇城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舒志福
副组长:刘 冰 周力农 陈治国 张治武
鲁正秋 涂世才 曹 翼
成 员:陈钦建 任志娟 廖 定 朱云辉
宋 佳 曹 晖 崔 雯 夏昌昌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钦建(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