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洲镇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347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16-07-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347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16-07-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洲镇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联系电话:0737-5217721)    

  1、协调、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市、县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县督查部门报告情况;

  2、负责党内各类文件、刊物、函件的签收、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回收和党委文件的送审签发、催办等机要工作;

  3、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为基层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负责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5、负责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6、随时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做好日常工作。

   (二)人大办

  1、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

    2、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负责报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4、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纪委办

  全面完成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协助县纪委在我镇的信访、调研、办案等有关工作;着眼防范,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严肃纪律,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改进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责任,提高业务水平,为镇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力争纪检监察工作进入全县乃至全市先进行列。

(四)组宣统办公室

  1、按照党章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镇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发展和巩固党的队伍;协助镇党委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改选和新建党组织的审批工作,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并做好全镇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做好全镇干部管理工作,办理干部离退休事宜,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3、负责对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和培养工作,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的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全镇干部培训工作规划,搞好干部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干部的技术培训工作。

    5、做好经常性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全镇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

    6、负责全镇党员、干部的统计工作。

7、负责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的审批申报工作。 

8、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构建和谐乡镇;

9、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10、为全镇文化产业的发展搞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1、负责全镇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12、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组织网络,并配齐、配强宣传员队伍,建立宣传工作档案;

13、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对镇级统战系统的重要活动协调,督促检查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居)党的组织、党的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镇党委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

14、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镇党委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其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举荐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

1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举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行风监督员的推荐、联系、协调工作。

1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其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17、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宗教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

18、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指导镇村两级商会工作,协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民政办(联系电话:0737-5238035)

1、负责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的申报审核工作。

2、负责优抚对象的年检年审工作。

 3、负责救济、救灾工作。

 4、制订救灾预案。

 5、负责精减退职人员年检年审工作。

 6、上级民政部门交洽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7、村、社区居委政权建设工作。

(六)综治办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和制定本辖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2、掌握和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请党委、政府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意见。

  4、协助支持有关部门,治保会、调解会、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

  5、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建达标活动。

  6、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按照中央要求坚决做到四个有效防止。

  7、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8、认真做好特护期稳定工作,掌握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9、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

(七)经济发展办(联系电话:0737-5224712)

 1、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组)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6、做好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各类来信来访调处工作;

 7、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以及农村合作组织的引导工作;

 8、做好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

9、负责制定和落实全镇经济发展规则。

 10、指导和管理一、二、三产业。

 11、负责招商引资,发展镇村工业、安全生产、科技科普。

 12、负责全镇企业统计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它工作。

 13、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安监站

 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境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承办各类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协调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对境内安全生产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对辖区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书面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对辖区内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参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组织的事故救援;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资询服务;负责组织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生产报表、信息,归档文件资料。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和考核。具体承担非煤矿山、合法烟花爆竹、非法烟花爆竹日常监管;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武装部

  1.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

  2.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指示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和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训练等。

  3.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发挥民兵的骨干作用。

  4.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战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5.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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