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8659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6-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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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8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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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16-05-0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洲镇镇内设站所情况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联系电话:0737-5220958】
主要承担种植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乡镇农业种植业保险、村企业服务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工作。
(二)水利管理站【联系电话:0737-5244776(一站)、0737-5221661(二站)、0737-5878068(荷花)】
承担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管、区域内河道水库的治理、防汛抗旱排渍、堤防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生办(联系电话:0737-5235782)
承担全镇人口计划制定,流动人口管理,行政执法,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统计、督查和考核,指导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生殖健康及临床医疗服务等工作。
(四)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负责宣传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村镇管理的具体管理服务和执法职责。
(五)林业管理站
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协助制定本镇林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协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检查、监督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协助调处山林纠纷,负责林地征占用和野生动植物管理,协助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林业技术推广。
(六)文体卫站
承担镇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广播队伍的建设、技术指导及设施维护,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户户通地面卫星接收的整治和管理,协助管理农村卫生事业、镇村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动检站
1、负责《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3、负责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查发放工作。
4、负责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5、负责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
6、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八)财政所(联系电话:0737-5223862)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项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各项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管”、资金、资产、资源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7、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7-5212568)
1、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2、为广大村(居)民、单位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树立高效、便捷、诚信的政府形象
4、成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
5、构建和谐社会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