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92231 | 发布机构 | 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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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9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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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南县民政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确保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民政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湖南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规划立项、设施建设、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善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指导全系统民政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直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一是查相关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特别是夜间防火巡查,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管理正规有序。
二是查危险物品安全,核查相关机构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的情况,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三是查水电气安全,检查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情况,防止因触电、漏电、乱拉乱接、泄漏等引发火灾事故。
四是查安全疏散情况,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畅通,提高火灾预防能力。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等活动。指导有独立庭院的各局属二级单位与乡镇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年度考评内容。督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