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46875 | 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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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46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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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0-06-2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厂办发〔2020〕7号
南县厂窖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 年厂窖镇非洲猪瘟防控
“夏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市监所、派出所、交管站、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生猪恢复生产,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 年厂窖镇非洲猪瘟防控“夏季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厂窖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2020年厂窖镇非洲猪瘟防控“夏季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0 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继续抓好非洲猪瘟综合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压实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更加务实过硬的措施,确保非洲猪瘟疫情不反弹。
二、实施时间
2020年5月1日-8月 31 日。
1、动员部署阶段:5 月上中旬;
2、组织实施阶段:5 月下旬至 8 月中旬;
3、总结阶段:8 月下旬。
三、重点内容
(一)全面提升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要利用气温逐渐升高消毒效果好的有利条件,对全县生猪养殖场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毒行动。要求确保每周至少 1 次对所有散养户圈舍及 周边环境进行全覆盖彻底消毒。生猪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 (点)及收集点等场所,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消毒规范》,进行规范消毒;生猪运输车辆由驾驶司机负责按要求清洗消毒或经洗消中心消毒、烘干,进入屠宰场或养殖场则由屠宰场、养殖场负责再次规范操作,确保消毒效果。养猪场户要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要突出做好规模猪场、种猪场保护工作,继续落实好“两场”行政监管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挂牌公示制度。
(二)严格疫情监测排查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排查,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分类管理,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及时了解区域内生猪养殖场户存栏、调入、调出和死亡等情况,并逐场逐户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控。对规模养殖场要坚持监测排查周报告制度,每周全面排查1次;对散养户每月至少全面排查一次;重点排查生猪异常死亡、种猪(仔猪)调运、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坚决防止人为传播动物疫病。设立疫情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疑似为非洲猪瘟的,务必按《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 年版)》的规定,果断科学处置。
(三)严格检疫监管。要督促养殖场户和生猪承运人履行检疫申报的法定责任,规范受理申报并实施检疫。动物检疫人员不得超管辖范围、超检疫范围受理申报,不得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申报。要严格检疫出证,禁止不检疫就出证、为来源不明的生猪出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违规收费等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要督促养殖场户或生猪承运人使用经备案的车辆运输生猪,不得使用未备案车辆。要指导养殖场户在生猪运达后,认真核验检疫证明、耳标和车辆备案信息;发现证照信息不全的,要及时处理。
(四)严格调运监管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要继续实施风险管控调运措施,坚决落实跨省生猪及产品调运备案。严格控制生猪及产品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流动。要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建立查证验物台账。发现“三无”生猪(无检疫证、无耳标、车辆未备案)的,必须从严查处,发现备案车辆违规运猪的,要立即取消其备案资格。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打击非法调运生猪、收购加工病死生猪、随意丢弃病死生猪、私屠滥宰生猪和泔水直接饲喂生猪等五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果断处置,决不姑息。各执法部门要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达到案件移送条件的, 坚决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五)强化屠宰行业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和生猪产品有效供应。
(六)落实群防群控。鼓励规模养殖场与周边养猪农户加强合作,建立防控非洲猪瘟联盟。要逐场逐户上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养殖场户风险防范意识,在引种和补栏时不购买无检疫合格证明、无牲畜耳标、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未使用备案车辆运输,或价格明显偏低的种猪和仔猪。要利用各种形式扎实开展非瘟防控知识与技术培训,让广大养猪农户深切认识到非洲猪瘟的特殊性和防控的难点关键,提高公众认识程度和防控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根据职责范围,把抓责任落实作为非洲猪瘟防控的首要任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村、社区要明确专班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防控举措。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与指导和防疫主体责任,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发挥镇防疫员和村级防疫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建立专人包场包村制度,盯紧养殖环节风险。
(二)抓好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打一场全面、系统、彻底的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继续加强全链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好非洲猪瘟防控“十条严禁”和“十不得”要求。
(三)突出防控主体。要通过“夏季行动”,结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进一步落实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等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排查疫病发生隐患的自觉性。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和疫情隐患排查,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有效管控。对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处理。
(四)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加大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国家防疫规定的从业者,务必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从严从快推进案件查处和审理,形成严查重办、常抓常管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南县厂窖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