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3421 | 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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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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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0-03-1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厂办发〔2020〕2号
关于启用新印章并废止原印章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南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发〔2019〕16号)精神,完成了我镇机构改革相关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镇政府对相关部门公章予以更换。请各部门派副职以上的同志于3月10日17点前到镇党政办公室领取新印章,原印章一并交回,新成立的机构直接领取。
新印章从3月9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南县厂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