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厂窖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56688 发布机构 厂窖镇 发文日期 2024-06-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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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厂窖镇
发文日期 2024-06-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部门:

  现将《厂窖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厂窖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厂窖镇三面环水,辖区内水域广、水情复杂、留守儿童较多,为进一步强化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领导小组

  根据《南县落实“九长负责制”织密织牢防学生溺水“安全网”实施方案》(南办发〔2020〕7号)和《关于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湘教小组通〔2021〕5号)精神,调整厂窖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总负责:蔡安翔  镇党委书记

  陈立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  长:杨  洋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戴承峰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宋振威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嘉仪  镇党建办成员、妇联副主席

  龚之恺  镇经济发展办成员、团镇委副书记

  王佳兵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  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彭长街  镇派出所所长

  刘  太  镇中心学校校长

  吴浩军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由肖毅兼任,负责分析全镇防溺水工作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制定防溺水事故对策措施,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家校联防、社会参与”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学生溺水责任事故,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责任清单

  (一)家长责任

  学生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学生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上下学途中、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护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要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教会孩子科学自救施救。

  (二)属地责任。

  严格落实“十有”(有班子、有方案、有宣传、有责任、有台账、有整改、有经费、有巡查机制、有警示标牌、有奖惩机制)工作制。加强镇管小河流的管理。完善防范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派出所、联点干部、村组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对辖区危险水域和学生上下学必经水域、重点水域和节假日、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开展巡查巡防工作(暑期每日午后至傍晩在重点水域“一日三巡”),乡村劝导员坚持每天劝导引导,及时阻止、劝离游泳和戏水玩耍的学生。对辖区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危险路段及水域,树立警示标牌或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分户包干负责,对包户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对包户家庭水池、水塘责任到人,限期整治排查出的隐患。组织村(社区)妇联执委、志愿者、村组干部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对属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特殊家庭儿童等开展结对关爱帮扶,建立帮扶机制,定期上门探访,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等,督查、考核网格员巡查落实情况。以村组为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三)部门职责

  中心学校:全面掌握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防范学生溺水安全工作状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全面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建立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扎实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看一次专题教育片、写一篇作文、上一节课)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学生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城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要通过家长会、微信群、QQ群等,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提醒家长切实肩负监管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每月至少安排1课时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纳入教育教学考核,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与知险避险、自救自护能力。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将防范学生溺水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体系,将防溺水应急预案纳入整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加以推进。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协调、督导各部门落实防控责任,推动村(社区)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设置防溺水警示牌;明确码头、渡口管理人员的防溺水巡查劝导职责,及时劝离在码头、渡口边游泳或玩耍的学生。加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整治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安全警示牌。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溺水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开展学生溺水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派出所: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明确驻村(社区)辅警防范学生溺水管理职责,督促驻村(社区)辅警主动参加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学生户外游泳行为;积极组织民警、辅警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配备相应的救生圈、救生衣、救援绳等设备;督促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的民警,在学生放假前、新学期开学后定期组织上好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溺水事件现场处置;与中心学校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动协作等工作机制;会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落实水产养殖业主对包户的家庭水池、水塘的防溺水监管责任,督促养殖场所落实好防溺水措施,做到有警示牌,有防护栏,有救生设备等,做好防溺水巡查劝导工作。

  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形成“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浓厚氛围。做好学生溺水急救工作,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迅速反应,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团镇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等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积极开展“七彩假期”等主题志愿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发动青年团员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面对面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

  镇妇联:充分发挥妇联执委和村(社区)家长学校作用,开展暑期防溺水主题家庭教育、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关爱活动。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内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督促监护人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妇联执委和巾帼志愿者对学生游泳、戏水等情况开展提醒与劝导。配合民政部门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等。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统筹推进学生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安全教育。

  各村(社区):利用“村村响”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组织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落实辖区内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重点水城、溺水易发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牌、张贴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等防护工作,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各村(社区)、中心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要求,安排副职主抓,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责任人。

  (二)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各村(社区)要在主要公路、进村入组路口悬挂防范学生溺水警示横幅,做到每个村民小组一条以上。二是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校报校刊、家校通、微信群、QQ群等宣传阵地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同时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介绍防溺水事故安全常识,提高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排查整改

  一是各村(社区)在5月份组织对辖区内河道、水塘、水井及沟管渠道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二是各村(社区)要做好对危险水域安全隐患的整改,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设立警示标牌、安装防护栏,给巡查人员配备必要救生衣及救援器材。要结合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防汛抢险器材,在满足防汛抢险工作的同时,兼顾水上救援需要。同时,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除设置固定警戒线等3标识外,要放置一些绳索、竹竿、救生圈等简易救生物品。对在建水利工程、农村土地整理等因施工造成基坑积水等,要加强巡查值守,工程完工后及时妥善处置。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逐级向上报告,争取支持,绝不能推诿拖延。

  (四)实施奖惩制度

  各村(社区)在辖区内主要路口、公共场所、重点水域张贴醒目的举报电话公示牌。电话有专人值守。经查证电话等举报属实的,由镇人民政府给予200元奖励。对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督查考核

  厂窖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暑期至少发2期督查通报。对工作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酿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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