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4-576363 | 发布机构 | 武圣宫镇 | 发文日期 | 2014-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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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4-57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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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圣宫镇 |
发文日期 | 2014-11-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党政办、经济管理发展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一)党政办(加挂综治办牌子)
1、协调、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市、县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及时向县督查部门报告情况;
2、负责党内各类文件、刊物、函件的签收、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回收和党委文件的送审签发、催办等机要工作;
3、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负责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5、负责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6、随时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做好日常工作。
(二)经济管理发展办(加挂农村经营统计管理站牌子)
1.负责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等工作;
2.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实施,抓好农业结构调整、经济指标统计、扶贫开发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工作;
3.负责指导镇办企业、村办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4.抓好镇村市场、商业网点等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及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经济发展各行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负责农民负担、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8.负责协调财政、工商、税务、供电、金融、保险等部门,
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好再生一孩调查、审核、上报工作。对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对象,做好卷宗档案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2、对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专干进行宣传、技术、药具等知识培训。
3、开展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
4、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作,搞好季度服务工作。
5、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建立药具发放档案和药具帐册。
6、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做好办证、验证工作。
7、做好计划生育各类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8、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计生专干队伍建设,定期召开计生例会,布置、落实全年各项计生工作计划、任务、考核。
(四)民政办
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民政局的总体部署,制定本镇民政工作计划及民政工作远景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义务兵优待政策,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3、做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及本乡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件,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4、加强社会行政事业管理,宣传婚姻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落实地方退休退职人员待遇,为社团提供咨询,贯彻落实殡葬条例,加强殡葬事业管理;
5、研究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多方面、多形式搞好残疾人服务。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1、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含城镇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证明,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和再就业。
2、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提供用工信息,协助区就业局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以及指导未就业人员、转岗职工参加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
3、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并建立台帐,对辖区内所有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和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并做好岗位推荐和职业介绍工作。
4、开展再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困难程度,本人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申报县劳动保障部门。
5、协助县就业中心开发就业岗位、公益性就业岗位,做好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工作。
6、对辖区创业者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及政策宣传。对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奖励资金和返乡创业奖励资金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申报上级部门。
7、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帮助孤寡、病残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掌握和核查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负责对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的资格进行调查核实。
8、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跟踪。
9、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查询。为职工和辖区居民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
10、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督促用工单位进行用工登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协作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动监察活动。
11、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各类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12、制定、修改本乡医疗实施方案和细则,组织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动员工作。
13、组织收取参保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基金,发放和管理合作医疗证,建立和管理合作医疗资金帐目,编制资金预结算材料,审核报销医药费用,定期公布合作医疗资金收取,使用情况。
14、负责考核乡村医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村卫生室工作;定期向乡政府和区合作医疗领导机构汇报本乡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15、收集和整理合作医疗信息,填写和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16、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待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