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330811 | 发布机构 | 浪拔湖镇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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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33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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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浪拔湖镇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浪拔湖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市委、县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浪拔湖镇党政办。
办公地址:南县浪拔湖镇浪拔社区;
办公时间: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负责人:李思豪
联系电话:0737-5880120;
二、机构职能
(一)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