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440 | 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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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8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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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5-12-2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农村和社区
缴费标准:2016年120元/人
缴费时间:每年11月上旬-12月下旬缴纳下年度参保资金
补偿标准:依据《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实施细则》办理
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二乙医院75%;二甲医院70%;三甲医院60%
省级定点医院55%,非定点医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