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9859 | 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6-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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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9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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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6-11-1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基本条件:
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
2、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
3、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奖励标准:
每人每月80元,或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所需资料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或《<光荣证>遗失证明》
3、退休、参保等相关材料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