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859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16-11-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9859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16-11-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基本条件:

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

2、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

3、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奖励标准:

每人每月80元,或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所需资料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或《<光荣证>遗失证明》

3、退休、参保等相关材料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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