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葬补助最新政策解读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5904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21-09-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5904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21-09-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凡我镇城乡户籍人员,火化后骨灰进入本镇公墓“生态葬区”安葬的,在满足以下前提下可享受免20年公墓管理费和1000块的生态葬补助:

1、本镇城乡户籍人员;

2、火化后骨灰安葬;

3、安葬在裕阁公墓的生态葬区和同兴公墓生态葬区(建设中);

4、必须直接将骨灰深埋在生态安葬区,不得使用骨灰盒或其他容器装骨灰下葬;

5、生态安葬区不留墓碑、不留坟头,可在生态安葬区的石头上集中粘贴刻有逝者姓名的金属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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