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515 | 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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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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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华阁镇 |
发文日期 | 2016-08-1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华阁镇机关管理制度
为建立全面科学的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镇机关的管理,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设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努力创建有人办事,按章理事的文明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镇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公务员、职工、事业编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镇机关成立机关事务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由机关支部成员兼任。管理机关日常事务。机关事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政府在党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中指定。
第一节 学习制度
1、成立镇中心学习小组。每周学习一次,时间由党政综合办通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有关工作;汇报本人上周思想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与意见。中心学习小组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宣传委员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一上午利用开例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内容由机关支部统一安排。凡集中学习时间,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一律不能请假、迟到或缺席。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联系实际写好心得,每季度由机关支部调阅一次。年终评审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2、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各类自费、函授学习,获得省教委认可的文凭,凭有效证件分别奖励本科(30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5000元)。有上级文件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机关不予报销任何与学习相关的其他费用。
3、鼓励在报纸、杂志及政务网上投稿发帖,正面宣传华阁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在县、市、省、国家性刊物每篇分别奖励100、200、300、400;1000字以上,在县、市、省、国家性刊物每篇分别奖励200元、400元、600元、800元。
4、机关工作人员、部门(含七站八所)凡获得市级和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非镇推荐)的,分别奖励个人1000元、单位3000元。
5、在职机关干部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到省、市参加会议(脱岗培训),或经主管领导同意,上省、市办事,需填写差旅单,按照省、市生活补助的标准,凭往返车票、统一住宿发票给予报销(上级统一组织,已派车、包食宿的除外)。不报销任何形式的参观、考察和其它费用。
第二节 会议制度
1、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会议签到制度。一是每周一上午开周会,(时间为上年10月-本年4月9:00,5月-9月8:30);二是办公室通知需要相关人员参加的其他各类会议。会议签到情况每月汇总一次。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培训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视为正常请假。
2、机关召开各种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天板示和电话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各线的工作会议须由分管领导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在机关内召开的会议,由机关提供会场、茶水、生活等;原则上不提供会场供部门召开会议。
3、将全年参会情况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镇机关原则上执行政府采购。镇机关各线所需小额办公物品(1000元以内),须先列出采购物品清单,由分管领导初审,机关支部书记审批后,由政府采购人员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由镇党政会集体研究后由镇机关和政府采购人员采购。
2、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开支,必须先报经机关书记批准同意方可开支。开支的报销入账必须使用正规发票或有效票据。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机关支部书记初审并证明,财贸书记批准后方能报销入账。
3、凡属县以上的有关活动费用或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镇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开支原则上要求先垫付后报账,不允许在商店或其他任何地方赊账。严禁镇域范围内任何签单(确须安排的,必须先报经机关支部书记和镇长同意后,由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安排,每月月底会同财政所单位会计汇总后报镇长备案)。
5、机关规定每月28日为当月报账时间;逾期不报者,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告)。
6、镇机关各线会议及活动开支,必须先造出预算写出报告,经机关书记初审报书记、镇长批准后方可拨付。
7、镇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公费租用出租车。如遇突发事件、大型集体活动,县外立项争资,招商引资等确需用车,可以申请用车,但用车者必须向机关支部书记报告,镇长批准,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租用,用车者必须在登记表和车主用车记录上签字,注明用途并按申报的用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车。
8、要求机关各办自行打印文件。鼓励党政综合办公室为各办打印文件提供方便。机关为机关各办打印文件提供物质支持。机关不报销非特殊情况且未经机关书记同意的任何与打印有关的支出。
10、政务大厅的相关支出由党政办统筹,报机关书记批准后开支。
第四节 接待管理
1、机关来客,执行对口接待。如需用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开餐。机关食堂来客接待用餐,须先报机关支部书记批准,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开出“开餐通知单”,由对应接待人员签字、机关支部书记审批后,通知机关食堂开餐。
2、机关食堂来客接待暂定开餐标准为:普通工作接待用餐每桌200元,县部办委行局和兄弟乡镇每桌240元,县级领导每桌300元,市级和市级以上领导每桌350元。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上级出台相应接待标准后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在县城或以上城市公务接待的,需报书记或镇长批准。
3、机关来客原则上不准使用香烟接待。机关来客需住宿的,由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由党政综合办或政府采购人员统一开房。
4、严禁在卡拉OK、美容美发、茶馆等娱乐场所接待来客,镇机关一律不予报销此类开支。
5、各线召开会议,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如需用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开餐。并须先报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由办公室开出“开餐通知单”,会议召集人签字,机关支部书记审批后,通知机关食堂开餐。工作会议餐每桌200元,党代会、人大会、妇代会、团代会、团拜会每桌300元。
第五节 公文、印鉴和档案管理
1、党委文件,政府文件和党委、政府联合文件,由各线撰写,由党政综合办审稿后提请书记、镇长签发,再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安排文印室打印成文,印章后交各线。所发文件办公室留存两份归档。
2、机关打印、复印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归口管理。凡需打印、复印的公文,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在机关打印、复印,确因工作需要需到外打印店制作时,经办人报机关书记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3、党委印鉴由党委组织委员保管,政府印鉴由党政综合办主任保管。印鉴启用必须报经书记、镇长同意,否则保管人有权拒绝;出现问题追究印鉴保管人的责任。
4、镇机关所收传真与文件须先登记,贴好收文笺,交机关支部书记签字后,再依次送相关领导传阅、办理。办公室要加强对上级文件和公文的跟踪督办及情况反馈工作。
5、各线收到的上级公文和下发的公文,要及时收集、整理,按年度交档案室归档,任何人不得私自留用。档案人员要及时分类整理和保管好档案,机关工作人员和机关以外的人员查阅或借用档案,都必须登记限时收回,出现问题,将追究档案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 公务和卫生管理
1、镇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爱护和保管好机关公物,擅自外借、外租机关公物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镇机关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办公室室内外清洁卫生,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中清洁卫生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搞好所属办公室卫生。确保室内无明显垃圾,窗台无灰尘,办公桌上无文件资料乱堆乱放。
3、机关工作人员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各办公室要做到人离电灭,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七节 机关执勤、考勤制度
1、镇机关工作人员要按值班安排做好工作日的值班和周末值班,值班由综治办统一安排,党政领导每一人带一组进行24小时值班,随时接待群众和处理突发性事件。
党政领导和“三办”秘书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其他干部也要保证联络畅通。
2、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见绩效考核制度。
3、机关周会制度。镇机关工作人员(含部门抽调参加例会人员)实行每周例会制度,每少参加一次例会,扣绩效金额50元。签到情况和参加会议签到情况由办公室统计,在下月的第一次例会上通报。
4、原则上同意按国家政策规定的休假制度,但必须严格履行休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一般不允许休请假(如抗洪抢险、重大维稳、镇内主要中心工作集中期间)。
镇机关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由本人打出请假条,党政领导由党委书记批准,党政领导离镇半天或以上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机关工作人员1天以内(含1天)由机关支部书记批准,1天以上的由党委书记批准。在正常工作日内请假的天数累计例抵年休假的天数。凡请假者,告知办公室人员补充登记出勤;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予以销假。
5、镇机关工作人员因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未签到或未参加例会、工作会议的,由办公室凭上级通知补充登记出勤;上级召开的会议直接通知本人的或因公外出的,党政领导向书记请假,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由批假人通知办公室人员补充登记出勤。
第八节 食堂就餐
1、机关食堂实行以服务性质为主的承包方式。食堂必须按办公室通知单内容备好饭菜,不得逾时或克扣分量,来客招待的利润必须控制在20%以内。每餐每桌填写分项费用单,随同开餐通知单报销,没有分项费用单的,开餐通知单不予入账。
2、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实行卡餐制。每人每月就餐少于10餐(含10餐)者,个人缴60元;多于10餐少于20餐(含20餐)者,个人缴30元;多于20餐者,客餐按每餐6元结算;食堂只负责中、晚餐,早餐自行解决,食堂就餐者原则上只限机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确需搭餐的,必须经机关支部和食堂同意。
3、机关食堂要求做到环境优雅、卫生整洁,饭菜不得以次充好,油料纯正,餐具定期消毒杀菌,服务态度热情。
第九节 绩效考核
1、具体项目如下:
2、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督查办公制度。无特殊情况必须在每个工作日上班后的上午12:00之前到办公室签到,逾时作旷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会议签到情况将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评。 机关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党政领导由党委书记批准;其他机关工作人员2天以内(含2天)由机关支部书记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党委书记批准,履行请假手续报批后由办公室备案;否则,将作旷工处理。病假按相关政策办理请假和津补贴发放手续。
3、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工作(即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设奖项的工作),排名处在全县倒数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别扣罚分管领导和分线机关工作人员补贴各500元、400元、300元,并均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其中,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被市或县一票否决的,扣罚分管领导和分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各800元。未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工作(即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未设奖项的工作),获得县先进单位的,共奖励300元。
4、办农村点的机关工作人员,镇党委、政府将具体中心工作的考核与办点村完成任务情况一并考核和奖罚。
第十节 附则
1、财政所工作人员的考勤参照本办法执行,由财政所单独考勤,财政所办点工作人员的办点工作纳入本办法统一考核。政务大厅参照本制度另行制度考核细则。
2、本制度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原《华阁镇机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中共华阁镇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