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阁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草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3616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20-11-1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3616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20-11-1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华阁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考核办法(草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南办发2018〕34号、《南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南农组发2020〕1号)文件以及《华阁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属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南办发2018〕34号和《南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南农组发2020〕1号)中确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提质“六大行动”实施情况,以及管护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考核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领导下,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1、单月随机抽查。双月初,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考评内容(附件1)进行明查暗访。每村抽查不少于3个村民小组、社区不少于1个居民小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对各村、社区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1个星期整改到位,限期未整改加倍扣分。

2、双月考评排名双月底或单月初(视市县双月评时间具体确定),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考评内容(附件1)进行明查暗访。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村民小组(2个上月所抽查村民组)、社区不少于2个居民小组(1个上月所抽查居民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对各村、社区双月考评结果综合单月抽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同时,适时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通报排名和工作情况,排名靠前的单位作典型发言,排名末尾的单位作表态发言。

3、重点工作考核。

4半年点评。每半年度组织“看评议”活动,采取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综合点评统筹调度相关工作

5年度汇总总分100分,单月随机抽查、双月考评排名成绩占70%,中心重点工作等单独考核占30%。加减分直接纳入总分,市双月评“十佳乡镇”抽检村(不少于50%村)未扣分村加4分,扣分最少的3个村分别加3、2、1分,县双月评“十佳村”加1分,同一批次抽检村就高加分不累计,加分满分10分;市双月评“十差乡镇”抽检村未扣分村不扣分,扣分最多的3个村分别扣5、4、3分,其他抽检村各扣2分,县双月评“十差村”扣1分,减分不设下限。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以奖代投。全年安排村、社区以奖代投资金160万元(标准为10万元每村,包含县级统筹人居环境整治、基层党建一门式、脱贫攻坚及相关表彰奖励资金,初步测算用于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约7万元,以实际拨付为准。基层党建一门式、脱贫攻坚资金不纳入本考核办法范围。。原则上全年保证70%的整治工作经费全额拨付到村和社区(单项约4.9万元每村或者统筹后不低于7万元每村,另外30%的资金由依据考核结果拨付。

(二)资金拨付

整治工作经费分两批拨付(单项约7万元每村、总计18398户,约60元/户,不含社区居民户)。第一批作为农户庭院“六个一”整治启动资金,按照30元/户标准拨付(详见附件2)。第二批按照30元/户标准,依据农户庭院“六个一”整治完成情况,综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差异化拨付考核奖励资金。完成整治任务且得分80分以上的100%计算,排名前三的分别奖励3、2、1万;完成整治任务且得分70分以上的90%计算;完成整治任务且得分60分以上的,70%计算完成整治任务或得分60分以上的,按50%计算;未完成整治任务得分60分以下的原则上不考虑考核资金

(三)实行惩戒机制。

在双月考评中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在点评会上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村“两委”由办点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并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启动问责程序,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附件1:华阁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比内容及评分细则


 

 

                                   华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84


附件1:       华阁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比内容及评分细则

评比项目

评比内容

评比

方式

评分细则

一、

 

工作

机制

建设

(10分)

1.组织领导;

2.责任落实;

3.综合工作;

查资料

看现场

1.未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扣2分,无专门工作班子的扣1分,无专门办公场所扣1分,无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扣1分;

2.未落实村干部包片、党员组长包户责任包干机制的,每少一项扣1分;

3.未及时与会、报送信息资料或未完成指定单项任务的,每次扣1分;

二、

 

主体

作用

发挥

(20分)

4.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乡村干部入户宣传发动;

6.定期开展文明卫生评比活动;

查资料

看现场

4.每发现少一次村广播播放内容和记录的扣1分;

5.每发现1名乡村干部无入户或召开屋场会宣传发动日志的扣1分,每发现1个日志弄虚作假扣2分;

6.行政村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监管记录的扣5分/村(镇),未达到10次/月,每少1次扣1分;

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未纳入村规民约并未在村部公开的扣1分;村级未按时开展卫生评比的扣2分;组内未按时开展卫生评比的扣1分;

8.每发现1户农户无“门前三包”责任牌的扣1分,每发现1户农户不规范的扣0.5分。

9.每发现一个村未利用关键节点或党日主题活动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扣1分;

三、

 

农户

环境

卫生

状况

(30分)

7.农户室内室外、房前屋后整洁卫生;

看现场

10.每发现1户农户未配备垃圾桶扣1分;

11.每发现一户农户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扣1分;

12.每发现1户农户室外杂物、农用物资及工具等乱摆乱放的扣1分;

13.每发现1户农户房前屋后有臭水、粪污的扣1分;

14.每发现1户农户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1分;

15.每发现1处在禁放区、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鞭炮扣1分;

四、

 

村庄

公共

区域

环境

卫生

状况

(30分)

8.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沟渠池塘水清河畅;

看现场

16.镇属及以上道路未开展清基扫障长度连续10米或者已开展两旁杂草等高度超过30CM以上、长度连续10米以上的每处扣2分;

17.村组道路未开展清基扫障长度连续10米或者已开展两旁杂草等高度超过30CM以上、长度连续10米以上的每处扣2分;

18.每发现1处村巷道有杂物或公共区域积存垃圾未清理的扣1分;

19.每发现一处水域有漂浮垃圾或者沟渠严重淤塞的扣1分;

20.每发现1处废弃垃圾池(屋、圈)扣1分;

21.每发现一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扣1分;

22.每发现1处废品回收点(站)露天堆积且脏乱差的扣1分;

23.每发现一处乱搭乱建扣1分;

24.每发现1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扣1分;

25.每发现1处积水严重、排水不畅扣1分;

五、

 

集镇

环境

卫生

状况

(10分)

9.乡镇集镇洁净有序。

查资料

看现场

26.每发现一处成堆成片垃圾扣1分;

27.每发现1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靠、占道经营的扣1分;

28.每发现1处加油站、车站、集贸市场的公共厕所卫生状况和秩序差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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