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单位办理事项公开表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909 发布机构 县文体广新局 发文日期 2016-11-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909
发布机构 县文体广新局
发文日期 2016-11-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程序

申 报 资 料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前置审批事项

是否进驻中心

娱乐场所设立或变更重要事项审批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明的事项审批

行政许可

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办结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明的事项审批和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1申请报告、章程;2、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3、场所设施、器材设备资料;4、经营场地房屋使用证明;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20个工作日

12个工作日

市监局、消防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行政许可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1.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章程;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5.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 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10.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及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及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组台演出活动审批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

行政许可

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办结

1、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2、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3、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20个工作日

12个工作日

市监局、消防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主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及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组台演出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1、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3、房屋证明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5、演艺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表演类专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6、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及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业务审批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办结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许可:1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单位的名称、章程;2、确定的业务范围;3、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4、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个工作日

12个工作日

市监局、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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