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507066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12-3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507066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12-3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水利局,座落于南县南洲镇南洲东路。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局长办公电话:5221825。

科室

(一)办公室
主任李平:5221625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的日常工作;对各股、室、站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水务工作的宣传、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会议室的管理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等工作;负责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规划和年度总结、文件收发批阅、文书档案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房产、车辆、门面租赁等后勤管理工作。
(二)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监督股

股长刘玉清:5245831
股长负责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政策和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协助开展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水务政务窗口的管理。
(三)规划计划股

股长:5201318
研究提出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归口管理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组织水利规划和中长期评估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计划编制和申报。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

股长钟星辉:5221225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五)水土保持股

股长童舜辉:5223495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审批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负责治理开发荒沟、荒滩有关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研、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六)财务股

股长练清平:5221325
负责机关、局直单位经费的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财务工作,对水利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收取水利建设基金,制定全县水利行业各项经济指标调节措施,编制经费预算。负责全县水利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以及水利综合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七)人事股

股长郭新祥:5221525
负责机关局直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干部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局直单位班子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成果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培训,协助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局管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工作,配合局党组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维持不变。
调整后,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八)河长制工作股

股长:5217565

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承办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撤销县河道湖泊管理站、县水土保持站,其人员编制划转到县水务局其他所属事业单位。
(二)县抗旱服务队,为县水务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金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主要职责是:提供抗旱供水服务,搞好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定时发布墒情信息;推广节水灌新技术;负责抗旱机构的维修。
(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办公室更名为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全额事业编制为10名。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加强对农村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及供水水质的有效监控,确保农村用水安全;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负责突发水质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监督供水单位的水质保障;负责供水单位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原定不变。
(四)县无线电通信站更名为县水务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9名。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全县水雨情遥测设备及软件的安装、开发、管理和维护;负责远程防汛会商系统的维护、多媒体演示及电子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网络、网站、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原定不变。
(五)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合并,设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实施工程项目组织招投标;负责在建项目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后验收资料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执行法规性移交。
(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全额拨付事业编制调整为14名,县堤防工程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调整为13名;县机电排灌工程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调整为13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原定不变。
(七)县茅草街进水闸管理所、县育新电排站、县南洲泄水闸管理所、县防汛抢险蓄洪转移机动队、县南茅运河管理所、县三仙湖水库管理所机构编制事项维持原定不变。
(八)县挖泥船队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精神进行转企改制,不再核定事业编制。
(九)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调机构,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县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县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十)关于河道、湖泊漂浮物清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清理影响防洪安全的河道、湖泊漂浮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清理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和城市用水取水安全的河道、湖泊漂浮物。
(十一)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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