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62535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62535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县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发展改革和粮食等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社会发展改革和粮食等物资储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发展改革和粮食等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三)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安排利用国外贷款的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协调安排国家和省发改委拨款的建设项目,并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

  (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县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本县建设项目、重大政府采购招投标事项核准。负责招投标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评标专家。

  (五)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

  (六)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革投资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报批需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七)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第三产业发展动态,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负责工业园区的协调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扩容等报批工作。研究分析市场状况,实施国家和省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体育、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落实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建议和措施。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承办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装备技术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依法组织全县工农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部分行政成本费用的调研分析工作,分析、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十三)依照管价权限,制定研究县管部分的服务价格和商品价格。负责管理全县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处理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矛盾。承担全县范围内的价格认定、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十四)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六)管理全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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