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0000001/2014-576429 | 发布机构 | 县烟草局 | 发文日期 | 2014-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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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50000001/2014-576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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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烟草局 |
发文日期 | 2014-11-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
4、依法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
5、协调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维护卷烟市场秩序;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7、在市级公司的直接指导下,履行市场调研、需求预测、需求分析、品牌培育、客户服务等职能;
8、组织开展市场调研,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制定计划。
9、组织建立辖区内客户档案,管理客户资料信息,按照市级公司营销管理部门制订的客户分类及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对客户的动态服务与管理;
10、组织开展品牌的市场调研和评价,实施品牌培育、管理;
11、做好卷烟配送中转交接工作,将卷烟安全快捷地送至零售客户;
12、承办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吸烟有害健康”、法制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
13、负责受理卷烟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开展卷烟消费者维权工作,承担卷烟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及处理;
14、承办益阳市烟草专卖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