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8638 发布机构 县市监局 发文日期 2016-05-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78638
发布机构 县市监局
发文日期 2016-05-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职能职责,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财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产、财务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系统经费预(决)算和会计报表,拟定县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装备条件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选拔、考察、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本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承担本系统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及刑事司法文书衔接工作。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初审事项的报送等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方面的衔接工作。

(五)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与宣传股)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舆情的搜集、分析、汇总、报告;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相关舆情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分析风险趋势及突发事件发生态势,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指导有关部门、乡镇相关工作;建立和联系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开展应急研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指导协调部门、乡镇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重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食品污染物快速检测抽验工作;承担酒类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指导基层监管所开展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

(七)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指导基层监管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配合做好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并建立与农业部门的衔接处置机制;承担酒类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指导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工作。

(八)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计量工作规划;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全县量值传递;实施强制性计量检定的管理;负责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实施许可证管理;对进口、制造、销售、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中介计量机构;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指导计量违法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规划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贯彻实施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计量认证工作。

(九)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餐饮服务环节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业务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相关工作。

(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和检查;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许可相关工作;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召回和处置制度,指导相关工作;承担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的工作。

(十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检查;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相关工作。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调查研究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下简称企业)的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实施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和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十四)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

拟订注册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代理和商标评估等机构的工作;承担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和加强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和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拟定提高全县质量水平和标准化的战略、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奖励制度;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和指导查处无证产品生产行为;负责组织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及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质量振兴相关政策;组织研究和拟定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指导查处无证产品;贯彻实施质量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质量认证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监督企业产品质量工作;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续处理工作;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本辖区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处置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参与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组织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组织实施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全县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十六)投诉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12315、12331、12365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和举报;建立全县12315、12331、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采集点;对12315、12331、12365各类纠纷进行分流,并指导、督办基层所调处消费者纠纷;指导12315、12331、12365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进商场、进学校;发布消费提示、指导消费。

(十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负责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工作。

(十八)行政审批协调股(对外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分局)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等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和有关行政许可证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负责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直属行政机构

1、市场规范管理分局

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合同行政监管,动产抵押登记管理,拍卖行为监管,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管,查处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和合同欺诈,指导认定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评定。

2、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

组织实施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和查处全县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竟争、走私贩私、商业贿赂、传销和变相传销、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三、事业单位

1、县市场监督信息中心

负责拟定实施信息化规划;负责管理、维护、建设信息化网络;负责系统信息资源的管理、使用、安全保密和推广应用;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信息咨询服务。

2、县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所

负责本区域权限内商(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日常抽检检验检测、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工作。

 3、县计量检定所

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其它检定、校准、测试工作;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工作;提供计量器具维修、调试服务。

4、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组织实施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负责查处市场和质量监督领域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

三、派出行政机构

南洲监督管理所      中鱼口监督管理所

三仙湖监督管理所    茅草街监督管理所

浪拔湖监督管理所    麻河口监督管理所

武圣宫监督管理所    厂窖监督管理所

乌嘴监督管理所      明山头监督管理所

华阁监督管理所     青树嘴监督管理所

经济开发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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