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2年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636485 发布机构 南县农机局 发文日期 2022-08-1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636485
发布机构 南县农机局
发文日期 2022-08-1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农机联〔2022〕1号

 

关于印发《南县2022年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现将《南县2022年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农机事务中心                 南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5日 

 

 

抄送:益阳市农机事务中心


南县2022年开展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

作业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栽植短板,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扶持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7号)和《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6号)文件精神,2022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推广工作。

一、目标任务

以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方式,在全县实施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优先安排早稻机插机抛),计划面积3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1.5万亩、有序机抛秧面积1.5万亩。

二、补贴标准

开展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共安排资金400万元。

1、对经核准、验收的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对象,按实际机插面积每亩补贴100元(大田实际机插面积超过批复示范面积按此批复示范面积奖补)。机插秧作业补贴共计150万元。

2、对经核准、验收的水稻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对象,按实际有序机抛面积每亩补贴140元(大田实际有序机抛秧面积超过批复示范面积按此批复示范面积奖补)。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共计210万元。

3、新购置有序抛秧机每台县级累加补贴5万元,共补贴8台,县级累加补贴共计40万元。每台有序抛秧机今年作业300亩以上方可享受县级累加补贴。

三、资金来源

1、省级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项目资金150万元。

2、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整合涉农资金250万元。

四、补贴对象

作业补贴对象为开展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机手等。

五、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示范带动作用强、诚实守信的农机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机手等农业经营和作业服务主体,可申报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项目,其中有序机抛面积不少于机插面积。

(二)申报作业面积

1、原则上水稻机插机抛服务对象单季集中连片作业面积300亩以上,且开展县里推介的水稻优质品种种植。

2、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县里认定的早晚稻机插机抛样板示范点,单季大田集中连片作业面积放宽至100亩。

3、申报程序

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项目,由农机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机手等自主申报,县农机事务中心汇总呈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2022年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试点对象。

六、项目和资金管理

作业服务主体按照既定任务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并建立台账。提供作业服务的机具必须安装农用北斗终端,作业服务面积以农用北斗终端上传数据为准,服务对象应签字认可。试点县建立县级作业监管平台,确保机具作业轨迹、面积、时间等信息数据实时上传至省级作业监管平台。县农机事务中心负责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栽培技术指导;县农机事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的监管、验收,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虚假作业、重复作业、更改数据等套取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做到科学、精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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