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3882 | 发布机构 | 南县畜水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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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3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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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畜水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渔民退捕工作告知书
根据《南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实施细则》(南禁捕退捕发〔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偿范围
一类捕捞渔民:
以捕捞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60%以上)来源;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非农户口;拥有合法合规渔船网具;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专业捕捞渔民。以2018年12月31日前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渔民数据为基础,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素才能确认为持证专业捕捞渔民。
二类捕捞渔民:
1、以捕捞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60%以上)来源;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非农户口;拥有合规渔船网具;由于历史特殊原因未发证的专业捕捞渔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素才能确认为无证专业捕捞渔民。
2、长年以捕捞为主业(捕捞收入占家庭收入的60%以上);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按照有关政策应为非农户口的农业户口;拥有合规渔船网具;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原专业捕捞队的专业捕捞渔民。
3、原以捕捞为主业,现捕捞收入占家庭收入不足60%;家庭未承包田土水面且没领过粮食直补等其他相关补贴;非农户口;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原专业捕捞队的专业捕捞渔民。
三类捕捞渔民:
家庭承包了田土水面(含征地拆迁户);有合规渔船渔具;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兼业捕捞渔民。
二、补偿项目及标准
1、渔船渔具补偿。合规渔船以中介评估公司的评估价为标准,按评估价补偿。合规渔具评估按重量计算,铁质网脚渔具8元/斤;铅质网脚渔具15元/斤;钓具20元/斤。单户渔具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2、内陆渔业船舶证书补偿。每证按1000元回收补偿,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及牌照的每套奖励1000元。
3、渔民过渡期的生活补助。以户籍为依据,每户不超过两人,一户只有一人的补贴一人。发放日期: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24个月。
(1)一类和二类渔民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2)三类渔民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4、渔民奖补。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退捕补偿协议并交付合规渔船、网具的渔民实行奖补,在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的奖补3000元/户,2020年3月25日前完成的奖补2000元/户,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的奖补1000元/户。未按时完成的不予奖补。
5、渔民社保补助。省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家新出台的退捕渔民社保政策制定指导意见,我县将遵照执行。
南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