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乌嘴乡2023年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63164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23-11-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63164
发布机构 乌嘴乡
发文日期 2023-11-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机关(所)

《南县乌嘴乡2023年机关管理制度》已经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乌嘴乡人民政府    

      2023316       

 

 

南县乌嘴乡2023年机关管理制度

 

  

1纳入机关管理的人员是指:党政领导、机关内设机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借调机关工作的人员(党政会议确定的人员为准),以下简称“机关管理人员”

2.凡机关管理人员均可享受机关工会福利和县绩效考核奖励待遇。

第一章 发文制度

(一)做好发文登记和编号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做好发文登记和编号,发文登记和编号工作统一由党政办档案员负责。

(二)规范行文程序

1.党委文件

各线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党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签发,电子档和纸质档同步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

2.政府文件

各线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党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审核,乡长签发,电子档和纸质档同步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

3.党政办行文

1)公函。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党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审核,机关支部书记签发,电子档由党政办主任存档,纸质档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用于下发通报、正式通知等方面。

2)便函。起草文件后,按程序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机关支部书记签发。不带文号,用于下发通知、外出交流(对乡镇平级单位)行文,电子档由党政办主任存档,纸质档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

4.党建办公室行文

1)公函。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党建办主任、组织委员审核,专职党委副书记签发,电子档和纸质档同步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用于下发通报、正式通知等方面。

2)便函。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党建办主任审核,组织委员签发。不带文号,用于党建线下发通知,如主题党日活动行文、下周重点工作提示等,电子档由党建办主任存档,纸质档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

5.三长制工作委员会行文

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三长办主任审核,总三长签发,电子档由三长制专干存档,纸质档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用于三长制工作印发方案、下发通知、上报信息等。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行文

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协管领导审核,专职党委副书记签发,电子档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主任存档,纸质档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线下发通知、通报等。

7.应急管理委员会行文

起草文件后,按程序逐步由应急办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发,电子档由应急办主任存档,纸质档送党政办档案员存档。用于应急线下发通知、通报等。

第二章 收文制度

1.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办公室接到的文件,应统一交由党政办档案员办理收文登记手续。所有上级来文(电子档)均需报送党政办档案员汇总存档。

2.收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示、分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等。

1)接到来文后,党政办档案员要认真清点文书,核对并逐件编号,按照省、市、县三级文件,分别归纳登记,非涉密文件由电脑登记,纸质档需扫描形成电子档统一存档,涉密文件手写登记,单独存档。

2)按照文件的内容、性质进行阅件和办件分送。纸质档送党委书记示后,报送相关党政领导审如遇外出工作,可依次传阅,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文件需抄送一份至乡财政所。有工作任务需办理的文件应由党政办档案员提醒分管领导和干事及时催办,按规定时限办结,有上报信息要求的办件需由干事在办结后上报信息的纸质档(盖章、签字)交至党政办档案员

3.各办公室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4.保密件应单独编号,阅完后单独保管,并做好保密件的清退工作。

第三章 收发通知制度

(一)接收通知

1.会议通知

1)党政办接收通知。收到通知后,将通知转发至分管领导,并发到党政群,未及时回复收到,采取电话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党政办内勤做好通知接收登记及打印存档工作。

2)各线接收通知。收到通知后,将通知转发至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报备,未及时回复收到,采取电话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各线做好通知接收登记,并将打印的纸质档交党政办档案员存档。

2.工作任务通知

接收流程与会议通知一致,按照办件处理流程,凡党政办接收的文件需要安排专人提醒分管领导和干事及时催办,按规定时限办结;各线接收的文件需各线按规定时限办结

(二)下发通知

机关所有会议通知统一由党政办下发,具体操作流程参照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一)明确各类会议召开要求

1.机关周例会(扩大会)

1)召开时间:周一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顺移至收假后第一天。

2)主持:乡长。

3)参会人员:机关管理人员、乡属部门单位负责人。

4)会议内容:各线党政领导将需要上会工作内容提前报告至乡长处汇总。

5)会务筹备:党政办负责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茶水、拍照等会务工作。

2.党政会商会

1)召开时间:每月中旬(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2)主持:党委书记或乡长。

3)参会人员:党政领导、具体负责工作的汇报人(由各线党政领导确定)

4)会务筹备:党政办负责做好《南县乌嘴乡党政班子周会商工作内容登记表》收集下发、会议记录、茶水、拍照等会务工作。

3.党政会

1)召开时间:依实际工作情况而定。

2)主持:党委书记。

3)会务筹备:党政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需上会的议题、汇报材料及列席人员名单报送党政办,凡涉及财政资金议题需提前与财政所所长分管财政财贸的班子成员会商,涉及机关支出的还需机关支部书记参加共同确定初步方案后方可上会,线上的工作方案需提前与长会商确定,党政办负责做好会议方案拟定、上会资料收集下发、会议记录、茶水、拍照等会务工作。

4.大型会议

1)申请开会流程:分管领导党委书记批准后,知会机关支部书记,通知党政办,说明会议召开要求。

2)会议通知下发:各线拟写会议方案交党政办把关,由机关支部书记审阅签字,党政办下发通知,确保参会人员通知到位,党政办明确专人做好开会登记。

3)会务筹备:党政办做好会标、盾牌、会议签到、会议记录、茶水、拍照会务工作

4)会后会场清理:党政办参会人员负责收回会议盾牌等会议用品,关闭空调、电灯等电器及门窗并将会议结束情况及时反馈至机关保洁员处。

5)会议资料汇总:党政办负责收集归纳会议方案、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会议下发文件等会议资料形成“一会一档”,电子档由党政办明确专人存档,纸质档交党政办档案员存档,党政办档案员负责做好档案存档登记。

5.各线工作会议

1)申请开会流程:由分管领导提出,报请乡长同意,再通知党政办,说明会议相关要求后组织召开;凡需要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参会的会议,必须经分管领导党委书记批准后方能召开

2)会议通知下发:各线干事拟写会议通知,经分管领导审阅通过,由机关支部书记审阅签字,交党政办下发通知,确保参会人员通知到位,党政办档案管理做好开会登记。

3)会务筹备:党政办做好盾牌、准备茶水会务工作,各线干事做好会标、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拍照、资料下发会务工作

4)会后会场清理:各线干事负责收回会议盾牌,归还至党政办盾牌管理工作人员处,关闭空调、电灯等电器及门窗,并将会议结束情况及时反馈至机关保洁员处。

5)会议资料汇总:各线干事负责收集归纳会议方案、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会议下发文件等会议资料形成“一会一档”,电子档由各线干事存档,纸质档交党政办档案员存档,党政办档案员负责做好档案存档登记。

(二)严肃会风会纪

1.建立严格的会议签到制度(以本人实签为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无法参会人员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提前将请假事由报筹备会议的内设机构负责人登记,参会未签到、请假未报备登记均视为缺席。

2.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手机调整成静音或振动模式,会场内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随意到处走动,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乡纪委每月底对接各会议的筹备人员,收集汇总本月会风会纪情况,在机关进行通报。

4.机关管理人员全年会纪会风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被乡纪委通报1次,由分管领导约谈;被乡纪委通报2次,由机关支部书记约谈;被乡纪委通报3次,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启动问责。

第五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10月1日-下年度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请销假制度

1.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2.请假类型及审批流程:带薪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病假、事假。请假有书面请假条,若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事后要及时补填请假条。党政班子成员请假半天需报党委书记审批;请假一天及以上需签署请假条,报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交党政办备案。其他机关管理人员请假半天需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需报分管领导、机关支部书记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需报分管领导、机关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审批,请假均需签署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案,假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分别到党政办、分管领导、机关支部书记处销假

3.带薪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病假、事假请假制度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政策及待遇有关规定执行,申请病休必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待遇按关政策执行。

4.凡请假获得批准后,在离岗之前应将在假期内可能会发生的工作事务、办理流程以及假期如何与本人联系等事项与其办公室其他人员作交代,便于相关工作事务的处理。除特殊情况外,请假不得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冲突

(四)推行工作日志制度

机关管理人员须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凡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及时不到位的,乡纪委随时抽查日志记录情况。

(五)违规处理

1.乡纪委不定期抽查机关管理人员到岗在岗情况,对无故不在岗情况进行登记,每月在机关例会上点评1次到岗在岗情况。

2.未履行请假手续脱岗或假期满后逾期不上班的情况按旷工论处。对无故旷工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一律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因特殊情况,当时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销假后3天内进行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4.乡纪委、机关每月至少一次对各内设机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无故不在岗1次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无故不在岗2次以上,由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谈话。

5.乡纪委督查发现内设机构2人次及以上无故不在岗情况,由当事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至乡纪委。

第六章  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1.卫生清扫制度。机关大院卫生及绿化维护由专人负责;机关办公楼内所有的会议室、厕所、楼梯(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机关保洁员负责清扫,保持整洁、卫生;各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实行轮流值班保洁机制,每周明确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周办公室保洁工作;机关宿舍由分配对象本人负责清扫。办公室和机关宿舍内要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积水、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机关管理人员要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讲文明、树新风的模范,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垃圾及时入篓,积极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

3.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党政办为主督促检查其他进驻单位协助配合机关内各办公室的安全保卫由该内设机构负责人负责,做到人在门开人离落锁若因失职造成公共财物损失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4.树立勤俭节约意识机关倡导低碳办公,节约用电用水,爱惜办公用品,节约办公耗材,冬天空调设置温度不高于20度,夏天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6度,养成随手关门窗、关水、关电的习惯,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5.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毯、电暖气、电开水器(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包括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卫生洁具等,实行申领制,由党政办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按需购置。

1.办公用品的采购。每月下旬,党政办根据各内设办公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要求和实际库存情况,出需购办公用品清单及数量,经党政办主任审核后,报机关支部书记审定,专人将采购的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各内设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需临时购买办公用品或需购买特殊办公用品时,自行列出需购办公用品清单及数量,经党政办主任审核通过,报机关支部书记审定,党政办统一采购。大宗物品采购除按照以上程序进行外,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2.办公用品的领用党政办要对所购办公用品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建帐保管,各内设办公室领取时要填写登记表,注明领取用品名称、件数。各内设办公室领取办公用品时,应坚持“勤俭节约、即用即领”的原则,指定专人按实际需要领用。

3.办公用品的管理办公用品只限工作职责范围内使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办公用品保管人员要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防止办公用品损坏、丢失。各内设办公室使用办公用品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成本。各内设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大件办公用品要做好维护,严禁出现人为损坏,对出现人为损坏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保持办公场所的整体布局。各内设办公室办公用品不得随意搬动,确因工作需要调配,报机关支部书记同意后予以配置,并及时将调动情况报党政办进行登记,如发现不经请示擅自挪动,责令退回原处。遇离职、调动等人事变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需主动与新任人员做好办公用品的交接与收回工作。

第八章  宣传用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宣传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需在外印制的文件、海报、展架、横幅、固定宣传牌、宣传手册、宣传展旗、广告等。

1.制作流程。各内设办公室制作宣传用品,需填写《乌嘴乡重点工作宣传内容制作登记表》,2000元及以下的需要按程序经分管领导、机关支部书记审核同意后,报党政办登记备案,2000元以上的还需党政主职审核同意,党政办负责对接广告公司,确定广告公司及制作价格,报财政所登记备案。凡制作宣传横幅、标语超过5000元,必须经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会商同意。

2.宣传用品管理。党政办对机关所有宣传用品登记造册,各内设办公室制作的宣传用品由各线负责管理登记,需下发至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宣传用品,需保存领取登记明细,各内设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用品的管理,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宣传用品要及时整理入库,防止宣传用品损坏、丢失

第九章  食堂管理制度

(一)用餐标准

1.工作日用餐

早餐6元/餐,其中个人支付2元/餐,机关补贴4元/餐;中、晚餐15元/餐,其中个人支付2元/餐,机关补贴13元/餐。

2.休息日用餐

食堂周六、周日仅提供中、晚餐服务,实行桌席就餐,原则上以10人为一桌配置,具体桌数以党政办通知为准,由机关按150元/桌标准给予补贴(机关统一安排会议用餐除外),出入部分由食堂自行平衡。

3.法定节假日用餐

以党政办开餐通知为准,一般情况开设早、中、晚餐,其操作可参照休息日用餐标准执行。

4.会议及公务接待用餐

1)会议及来客接待用餐按《南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南办发〔2014〕13号)执行。公务接待一律凭公务接待函、学习交流函、考察调研通知等凭证按标准接待,外请人员来进行工作指导和咨询,以邀请函作为接待凭证。

2)凡会议或来客需安排用餐,各线分管领导报机关支部书记同意后,由党政办开具机关食堂来客接待通知单,通知机关食堂备餐,每月汇总机关食堂用餐情况,报机关支部书记。

(二)用餐时间

中餐12:00;晚餐夏季18:00、冬季17:30,食堂不得提前开餐,8:00之后一律不得进入食堂吃早餐。

(三)用餐登记方式

机关管理人员用餐采取打卡方式登记,周末用餐由食堂登记,党政办主任签字,机关支部书记审核,确定次数计算餐次数。

(四)薪资支付方式

食堂承包合同一年一签,采取餐费据实结算支付方式,乡财政承担大型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水电费用,其他物资采买、小型设备购置均由食堂自行承担(具体以合同界定为准)。

(五)食堂满意度测评机制

每季度采取网络问卷的方式,对食堂总体运营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食堂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测评结果作为食堂激励、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六)食堂卫生管理

1.食堂每天清扫,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无食品原材料加工后的废料、下脚料堆积。地面整洁防滑,无油污积淀。墙面无灰尘蛛网,边角、下水地漏处无卫生死角。

2.严把饭菜卫生质量关。每餐工作前洗手消毒,装盘、取菜、传送食品使用托盘、盖具,不能用手拿取食品。

3.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第十章 机关保密制度  

(一)涉密文件管理注意事项

1.管理原则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原则。

2.管理要求

1)收文。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要履行签收手续,认真填写收文登记簿和收文处理笺,将来文单位、收文时间、文号、文件名称、密级、份数等信息专门登记在册。

2)传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意见进行传阅,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文件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内进行。传阅的文件要放在文件夹内,不准从夹内抽文件,不得横传或倒手转借。阅文人不在时,传阅夹要交文件管理人员放入专柜落锁保存,不得随意堆放或带出阅读。

3)借阅。借阅文件要经过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借阅手续,及时登记,限期退回。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

4)复印。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印涉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机关同意,用涉密打印机复印,不得用联网打印机复印。要严格登记、管理,对复印的文件、资料,应与正式文件一样对待,认真办好分发手续,按时清退,不得遗失。

5)管理。涉密文件要存放在铁制橱内分类放置,经常清点核对。一月一清理,一季一核对,做到文件和登记相符。如发现短缺,应及时查找。凡机关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党政办登记,属涉密文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6)销毁。严禁私自销毁涉密文件,销毁涉密件要经过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分管保密工作班子成员审核同意后方可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和摊贩出售内部文件、刊物和资料。

7)其他注意事项。涉密文件不得拍照、通过微信等网络媒介传输、在非涉密电脑里面登记和保存、用非涉密打印机复印和打印。

(二)涉密电脑使用注意事项

1.涉密电脑设在党政办,由专人进行管理,需登记使用;

2.涉密电脑资料原则只进不出,所有需拷贝至涉密电脑的文件需用光盘刻录拷贝,不得用U盘在非涉密电脑和涉密电脑间储存和拷贝涉密文件;

3.所有涉密工作只可在涉密电脑上开展,不得在非涉密电脑中处理,更不能通过网络媒介传输。

第十一章  机关值班值守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工作日安排1名值班领导、2名值班干部负责值守工作;周末及节假日安排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领导、2名值班干部负责值守工作。

2.党政办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轮流值班表。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换班,因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办理换班手续。

3.值班地点:乡政府大院办公楼一楼值班室。

(二)值班时间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无缝对接,前后两班必须当面交班,交班时间为上午8点之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安排好人员代班并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等公务事项。

2.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出现脱岗、漏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2.值班人员在公务接洽时,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记录要清楚,处理事情要迅速、准确。如遇不能立即答复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报告。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

3.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

4.值班人员要根据来访内容,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处理来访和咨询件,对来访群众,要认真听取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如遇突发公共事件,按照第十三章第二节第四条突发公共事件报送规定办理

5.对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立即电话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第十二章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管理

党政办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制定信息报送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编排和发送。各内设办公室、各部门需指定专人为信息员,负责收集本条线上、办点村(社区)的工作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党政办报送书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向上级以及其他有关平行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统一归口党政办报送。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各内设办公室、各部门不得自行报送信息。如系专项工作所需,须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所报信息交党政办档案管理员存档备案。

(二)信息报送的范围及程序

1.上级约稿。党政办收到约稿后,分线报送至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安排专干撰写,分管领导审核定稿后交至党政办上报,重要信息或敏感信息需要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定稿后按照约稿要求上报。

2.每月报送党委信息、政务信息。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每月需报送3篇党委信息、2篇政务信息,各内设办公室、各部门每两个月需上报一篇本部门的典型经验类信息、基层反映类信息,由机关文秘负责对接收集、修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3.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各内设办公室、各部门每季度需上报一篇工作总结,作为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材料撰写素材。因党政办撰写工作汇报材料需要临时收集报送的信息,各内设办公室、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报信息。

4.突发公共事件报送。接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全面掌握情况,主动进行协调、处理,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接报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全面掌握情况,迅速报告分管应急的党政领导、乡长、党委书记,并及时联系党政办,由党政办将信息报送县委总值班室和县政府办总值班室,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根据湘应急办函﹝2022﹞7号文件规定,应当在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首报),坚决杜绝出现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情况。

(三)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要求简洁精练。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乌嘴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报送内容一般化的信息。

2.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实、精的特点。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真实,题材新颖,传送快捷,文字精练。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报送。

第十章 财务管理制度

账套设置

政府和工会分别设立账套。

)审批权限

1实行先审批,后开支。各办公室承担的支出事项按规定开支权限组织实施。

2办公室支出需事前报分管领导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先请示办理,但事后须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3.凡在机关财务报销的各项支出,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证明人签字,所提供的明细附件需经手人签字,加强审核把关,坚守“一票三章”,涉及附件较多的还需做好面签,按权限审批和会审联签后报账。

4.严格财务审批手续,机关开支坚持机关支部书记一支笔审批。坚持“谁发生、谁结算”原则,所报销的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发票必须出具单位的公章或私章,有经手人、证明人和支出事由,票据由财政所审核符合报账相关规定后,再由审批人作出明确的批示,方可报销。未经事先申报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进行第三方支付

5财政财务收入,严格按照先缴后返,本级收入直接上缴国库,再申请返还,坚决做到不挪用不坐支。

6.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30 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60 万元(含)以上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投资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预算项目按照上级规定程序进行财评。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由机关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政主任和财政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和财政所成员组成。机关各线专项活动开支须经党政集体研究后,造出预算,交机关支部书记审批,实行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机关支部书记在批准的计划内签字报销。有计划的开支,机关支部书记在批准的计划内签字报销无计划的开支和超支,机关支部书记、会计和出纳应拒绝报销。

)报账程序

1.严肃财经纪律对发票手续不齐,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发票及不规范的发票,机关支部书记应拒绝签字,出纳应拒绝报销,会计应不予做帐。否则,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出纳、会计的责任。因私外出,其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2.机关管理人员因公事出差县以外的地方或其他方面需要报销的发票,必须在事务结束后十五日内结清,逾期不交者不予报销。外单位和个人不能在机关签报发票。出差费用在上级出台的文件规定的标准内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超标准部分不予报

3.各线及个人原则上不准借支现金,如遇特殊情况需借支,经党委书记同意机关支部书记签批后方可借支。

4各办公室明确专人按月报账每月5日前,须及时完成上月支出报账每年12月25日前,须及时完成本年度所有支出报账。超过规定时限的记入下一年度支出。

5一般报账程序为:经办人、证明人在原始发票上签字并记载支出事由(要求事由简单明了,附件清楚详细)财政所审核票据规范并盖章→各线分管领导在原始发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名→机关支部书记审并签署意见乡长审核签署同意入账并签名财政所入账。

)经费管理

1会议培训支出按《南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南财行〔2020〕205号)、《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南财行〔2020〕204号)执行。会议、培训举办前,承办办公室持相关依据和会议培训组织方案(含经费预算)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关支部书记审批。会议、培训结束后,由承办办公室结算,按权限报机关支部书记审批后报销。会议、培训费报销必须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经费预算清单、签到表、相关费用原始发票和明细单据等。

2差旅支出按《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南财行发〔2019177号)执行,会议培训出差附文件通知。差旅费报销按规定标准填写旅差费报销表,凭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有效凭证,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销(公务派车的应注明,只报销培训地市内交通费)。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公务接待支出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的通知》(南财行〔2021〕131号)执行。县内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同城不接待”规定,城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安排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一律凭公务接待函、学习交流函、考察调研通知等凭证按40元/人标准在食堂接待,外请人员来进行工作指导和咨询,以邀请函作为接待凭证。公务接待以我县家常菜和地方特色菜为主。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的对应标准安排用餐;除按规定的陪餐人员外,确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工作人员可按“早餐20元/人、中晚餐各40元/人”标准安排工作餐。公务接待费报销时须提供有效接待发票、相关公函(含机关支部书记审批签字)和接待底单,按程序审批后报销。

4工作餐支出按照《关于明确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行〔2018〕172号)执行,按程序审批后报销。如遇节假日和确实不能在机关食堂安排的,报机关支部书记审批,办公室按标准安排,将有效发票和清单附件作为报账凭证

5.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严格按采购标准及流程进行采购。办公用品专用票须注明品名、数量、单价。“办公用品”、“文具”、“资料”等字样的发票,须附有开票单位出具的清单。

6办公室未达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每次金额2000以下的,按程序报分管领导机关支部书记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每次金额2000元至5000元,按程序报分管领导机关支部书记、乡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每次金额5000元及以上需通过党政会议决定;政府采购要求的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报销费用时,须提供有效发票、项目明细单,国有资产配置采购须提供政府采购申请表。

7机关涉及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椅、书柜、条椅等办公用品空调、电脑、打印机等价值3000元以上购置及大型维修财政所实行统一采购、定点维修并登记造册。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固定资产,需按采购流程交财政所统一采购。大、中型办公用品采购均需通过党政会议决定。

8工会经费管理。机关工会经费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产管理

1机关固定资产统一由财政所管理,建立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机关所有公物(含上级专项投入与赠送的办公用品)办公室实行实物与账务对应编号入账建卡,每年清理核对1

2办公室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必须由专人保管,明确保管职责、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不允许作为个人财产保管和使用,否则,一经发现,视同占用公家财物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公物遗失或损坏,一概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机关所有固定资产报废或破损处置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3机关公共财物,严禁随意外借或带出机关院外,特殊情况外借,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收回,造成损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贵重物品一律不允许外借。

4机关支出原则上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方式结算,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必须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备用金额度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相关纪律要求

1严禁使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严格执行上级会议管理相关规定,严控会议规模和人数,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

3.个人或集体的奖金、奖励、补助一律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财政所统一按标准打卡发放。

4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及办法,如上级出台新规办法,则按新规办法执行。

十四章 机关学习制度

1.机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时事政治以及经济、法律、科技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学习坚持自学为主,并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例会进行,采用党政班子成员授课领学相关文件与观看教育宣传片相结合等方式开展。

3.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组织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讲话;各项工作的重要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社会管理、公文写作等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和县直机关工委规定的学习内容;以及机关结合实际安排的学习内容。

4.严格学习纪律,全体机关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因事因假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相关手续

5.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全体机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党政班子成员及50岁以下的机关管理人员学习积分每周不低于210分、每月不低于840分,50岁以上的机关管理人员学习积分每月不低于750分;每月通报每人学习强国积分情况。

十五章 印章管理制度

1.党委印章由党建办保管,启用由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政府印章由党政办保管,启用由乡长审核同意;人大印章由人大主席或人大秘书保管,启用由人大主席审核同意;政协印章由分管领导或政协秘书保管,启用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纪委印章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保管,启用由纪委书记审核同意;其他各线印章自行保管启用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2.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损坏和乱用,并认真做好印章使用登记,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印章管理员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核对,做好用章登记,若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4携带印章外出需经审核人员批准,做好领用登记,并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保管及使用。

第十章 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档案法》,各种文件和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各内设办公室要做好收集、分类、编目、编号、立卷、装订等相关工作,确保所有资料统一归档,进入专柜。

2.机关文件、上级来文和各内设办公室重要资料实行归口存档,重要文件由党政办统一存档,涉及财务由财政所统一存档。

3.各种档案资料一经入柜存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涂改,若发现原资料有误,由档案管理员提请相应资料分管领导审阅,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更正,并做好备案登记。

4.档案管理员必须妥善管理各种档案,要严防虫蛀鼠咬、丢失或损坏,查阅档案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准随意入柜取拿或携带资料外出。

第十章 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1.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名片修改格式:单位+姓名。

2.内容发布及要求:倡导信息共享和正能量传递,群消息发布以工作动态信息、最新通知、公告、重大活动与决策、紧急信息以及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主,原则上一个微信群只允许一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加入,多人加入须分管领导同意,且需注明原因。

3.新建群管理:所有新建微信群都需先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新建,新建群如需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进群,需报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加入。

(二)管理职责

1.微信群管理员职责

1)新成员入群管理:协助新成员尽快熟悉微信群管理制度,保证群名片(单位+姓名)的统一性。原则上成员的入和退出操作由群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邀请人员加入。

2)微信群内容管理:保持内容健康和积极向上,有权终止和屏蔽不符合事宜的话题和言语,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并执行相应的处罚政策。

2.微信群成员职责

1)每个成员的群名片配合群里自己的用户信息进行更改,以“单位+姓名”作为自己在微信群的名片,以便群管理员审核及管理,便于大家在交流时辨认。

2)对于政府对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义务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动效果和政府影响力。

3)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三)微信群信息发布要求

1.工作群用于工作交流学习分享,禁止在群内发布、传播或从事一切含有下列与工作无关的、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与活动

1)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骂、言语攻击其他成员;

2)不得恶意刷屏,或发带有欺骗性质的言论及消息;

3)不得恶意干扰群内聊天(包括但不限于滥发广告、表情包及持续使用尺寸过大的图片、大号字体等);

4)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含有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信息

5)严禁讨论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其他事宜另行补充。

2.微信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对群内信息、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四)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由分管领导予以教育拒不服从管理的,将勒令退群。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机关支部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须经党政会议研究确定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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