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738138 | 发布机构 | 南县市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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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738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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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市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益政发〔2022〕8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为努力建设“工业强、农业优、三产活、项目兴、生态好”的新南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生命力、活跃度不断提升。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达到4.82万户。其中企业0.75万户,个体工商户3.9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14万户。
——市场主体结构持续改善。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三次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三个高地”支撑更加有力。到2025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突破80家、19家、100家,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
——市场主体质量逐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的增长。到2025年,全县上市企业达2家以上,净增外商投资达3家、外贸实绩企业达32家、高新技术企业达41家、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60家。
——市场主体生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强重点市场主体培育
1.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培育行动。坚持发展速度与质量并举,着力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紧盯工业强的发展目标,持续推进食品加工、医疗健康两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和新材料、纺织服装等十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培育医疗健康、新材料产业,推动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产业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大幅提高工业经济比重。到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建立“科企—高企—小巨人—上市领军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各类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服”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企业、科技企业“小升高”培育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工程。支持企业华曙高科、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紧扣国家重大专项和产业链布局,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清单,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努力培育创新主体,实施骨干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开辟科技型企业发展绿色通道,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到2025年,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突破3%。(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外资外贸企业培育行动。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产贸融合、重点外贸企业招引、创新“飞地”行动。立足南县产业资源,面向未来发展需要制定出台开放型产业动态指导目录,积极引进总部经济、龙头企业、外向型经济企业落户南县,以招商引资的大突破推动南县产业大发展。持续支持开放型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市场资源向开放型经济领域拓展。支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高水平“走出去”,形成对外合作新优势。(县商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实施“千社”工程,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企业,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组建联合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鼓励支持农业企业股改、上市。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培育现代商贸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基于仓储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以“集聚集群”发展为突破口,积极培育壮大外贸流通企业,鼓励有跨境流通业务的企业在南县投资设点,有效做大行业规模,培育商贸流通园区。(县商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邮政分公司、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文化旅游企业培育行动。推动旅游业提质升档,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强化文旅融合发展,发展新型旅游业展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催生一批有特色、有吸引力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加强南县“两馆一路”(即段德昌生平业绩陈列馆和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两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青年毛泽东南县游学社会调查之路”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农业、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县文旅广体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7.实施“个转企”工程。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住房公积金、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南县管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小升规”工程。完善全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落地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促进全县规模工业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引导社会融资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推进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统计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规改股”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各类型实体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县金融办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股上市”工程。加快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建立县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开展分类培育,推动上市进程。优化上市服务推进机制,建立县、园区二级领导联点帮扶机制,加大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的调研走访和业务培训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专业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县金融办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商务局、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招强引优工程。瞄准“三类500强”企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招商,重点引进投入大、效益好、带动性强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充分发挥南县籍企业家队伍和各类人才优势,设立异地商(协)会招商联络中心,务实对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和“海西经济区”等国内发达地区,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积极引进一批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鼓励支持返乡创业、采取贴息、投资补助、专项引导资金等方式,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带客商,有效壮大投资主体。(县商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企业开办“四减”(减项目、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五零”(零距离、零见面、零延迟、零付费、零差评),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优化简易注销制度改革,探索企业退出“一网通办”。探索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和企业歇业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南县管理部、人民银行南县支行、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降低市场准营门槛。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探索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电力接入审批时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南县供电分公司、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日常监控,规范拨付使用程序,加快拨付使用进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退付业务办理,简化工作流程,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和缴款人权益。实行非税收入项目库动态管理,加强项目清理整顿,规范征收管理范围和标准,确保依法征收。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企业留抵退税。(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突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创新型信贷产品和服务,探索推广供应链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银税”信用类信贷产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绿色信贷产品等多类型投融资模式。引导银行机构通过投贷联动、债券承销等多种方式,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持续拓展全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优化湖南农担南县办事处和市融资担保公司南县办事处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信心和能力。(县金融办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环局南县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科学调度煤、电、油、气、运,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清理规范,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地、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群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和社保补贴。(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南县供电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着力助企纾困。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支持。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建立产融合作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整治,保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动态清零。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让企业家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畅通沟通渠道、传递发展信心、解决实际问题。(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金融机构融资环节和支付环节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县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运用保护行动。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效和市场化服务机构水平,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选择县内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和风险预警分析,指导、组织高水平服务机构,支撑企业挖掘一批自主可控的高质量专利组合并完善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防范知识产权海外风险。到2025年,全县有效发明专利达120件以上。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项目培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政策,多渠道多途径扩大我县整体资金规模。进一步优化、调整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增强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指标权重,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强化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等我县区域公共品牌使用许可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保护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大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保护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工业基础件和原材料质量、制造业质量、消费品质量、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监督抽查。深入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施“优质粮油工程”行动。全面提升生产、生活服务业质量。加强中国质量奖、鲁班奖、大禹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芙蓉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A级旅游景区培育和申报,开展国家、省级示范区创建,树立高质量发展标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1.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司法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案件线索摸排工作,依法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防止资本野蛮生长、无序扩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开展无照经营清理整治,释放市场空间,按照“引导登记一批、疏导规范一批、依法整治一批”的原则,促进经营者从无照违法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的转变,同时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长效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拓展随机抽查参与部门,做到“应随尽随、应联尽联”。推广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违法处罚、失信“黑名单”信息全量归集公示,使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县长任召集人的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要加强工作调度、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
(二)强化政策集成。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出服务“组合拳”,加大财政保障,增强工作合力。聚焦企业精准帮扶,聚焦存量企业稳定发展,聚焦新增企业巩固提升,做大做优一批、招大引强一批、兼并重组一批。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推行极简审批模式,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园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将发展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各地各部门要把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制定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举措,建立台账,加强指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计划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
(四)强化督查激励。将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畴。建立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统计分析,实行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问责。
附件:1.南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清单
2.南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3.南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
4.南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南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清单
发展目标 |
2021年
|
2022年 目标 |
2025年
|
计划
|
数据
|
牵头部门 |
|
市场主体
|
企业 |
0.41 |
0.48 |
0.75 |
0.34 |
省定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 |
2.71 |
2.98 |
3.93 |
1.23 |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0.1 |
0.11 |
0.14 |
0.04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个转企(户) |
34 |
200 |
200 |
省定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家) |
47 |
61 |
80 |
33 |
省定 |
县农业农村局 |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家) |
11 |
17 |
25 |
14 |
省定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家) |
82 |
86 |
100 |
18 |
省定 |
县商务局 |
|
外商投资企业(家) |
1 |
3 |
3 |
省定 |
|||
外贸实绩企业(家) |
24 |
26 |
32 |
8 |
省定 |
||
上市公司(家) |
1 |
1 |
2 |
1 |
省定 |
县金融办 |
|
高新技术企业(家) |
28 |
32 |
41 |
13 |
省定 |
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 |
|
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家) |
43 |
48 |
60 |
17 |
省定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 |
7 |
20 |
20 |
省、市定 |
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 |
||
产值过5亿元制造企业(家) |
3 |
4 |
7 |
4 |
县定 |
||
产值过10亿元制造企业(家) |
1 |
2 |
2 |
县定 |
|||
税收过2000万元制造企业(家) |
1 |
3 |
3 |
县定 |
|||
税收过5000万元制造企业(家) |
1 |
1 |
2 |
2 |
县定 |
||
产值过百亿产业集群 |
1 |
2 |
2 |
县定 |
|||
产值过十亿产业集群 |
1 |
2 |
2 |
县定 |
附件2
南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
乡镇 |
企业(家) |
个体工商户(户) |
个转企(家) |
|||
2022年 |
2025年 |
2022年 |
2025年 |
2022年 |
2025年 |
|
南洲镇 |
550 |
2200 |
1600 |
5000 |
15 |
70 |
厂窖镇 |
28 |
112 |
400 |
1200 |
3 |
15 |
青树嘴镇 |
28 |
112 |
400 |
1200 |
3 |
15 |
乌嘴乡 |
28 |
112 |
300 |
900 |
3 |
15 |
浪拔湖镇 |
35 |
140 |
400 |
1200 |
3 |
15 |
麻河口镇 |
28 |
112 |
400 |
1200 |
3 |
15 |
武圣宫镇 |
28 |
112 |
400 |
1200 |
3 |
15 |
三仙湖镇 |
30 |
120 |
400 |
1200 |
3 |
15 |
茅草街镇 |
35 |
140 |
600 |
1800 |
5 |
18 |
中鱼口镇 |
35 |
140 |
400 |
1200 |
3 |
15 |
明山头镇 |
30 |
120 |
400 |
1200 |
3 |
15 |
华阁镇 |
30 |
120 |
500 |
1500 |
3 |
15 |
经开区管委会 |
120 |
480 |
||||
合计 |
885 |
3540 |
6200 |
18800 |
50 |
238 |
说明:1.本表发展任务:“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各乡镇负责;“个体工商户”、“个转企”由各乡镇市监所负责。2.本表发展任务:2022年为当年目标数,2025年为累计目标数。
南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部门单位)
单位名称 |
企业(家) |
单位名称 |
企业(家) |
||
2022年 |
2025年 |
2022年 |
2025年 |
||
科工局 |
16 |
50 |
统战部 |
2 |
8 |
商务局 |
10 |
40 |
法院 |
2 |
8 |
发改局 |
10 |
40 |
检察院 |
2 |
8 |
市监局 |
10 |
40 |
公安局 |
2 |
8 |
住建局 |
10 |
40 |
司法局 |
2 |
8 |
农业农村局 |
14 |
40 |
财政局 |
2 |
8 |
文旅广体局 |
10 |
40 |
金融办 |
2 |
8 |
乡村振兴局 |
5 |
20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8 |
行政审批局 |
5 |
20 |
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2 |
8 |
人社局 |
5 |
20 |
交通运输局 |
2 |
8 |
税务局 |
5 |
20 |
市公积金南县管理部 |
2 |
8 |
自然资源局 |
5 |
20 |
供电公司 |
2 |
8 |
民政局 |
5 |
20 |
人民银行南县支行 |
2 |
8 |
卫健局 |
5 |
20 |
邮政分公司 |
2 |
8 |
工商联 |
2 |
8 |
合 计 |
145 |
550 |
说明:1、本表发展数均为企业,其类型限定为有限公司或分公司。2、行业主管部门发展的企业,应以本行业为主,占比数不少于60%。3、本表中2022年为当年目标数,2025年为累计目标数。
附件3
南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对获得省、市、县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的单位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量局,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广市场主体登记集群注册模式,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的住所作为自己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招投标等领域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南县管理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四减”“五零”极简审批模式,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最大范围、最大力度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至2个小时内,全面实行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南县管理部、县公安局)
四、全面推行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组建全程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审批事项全程无偿帮办代办,实现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减少到5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电力接入事项入驻工改综合服务窗口并联办理,报装环节提前至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电力接入验收并至工程竣工验收;低压非居民用户全程网办“一次都不跑”,高压用户“最多跑一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低压用户外线接入事项由审批改承诺备案。(责任单位:国网南县供电分公司)
六、食品、药品等领域实行营业执照、许可事项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和“一网通办”,实现市场准入准营“一码覆盖、一照通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开展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分批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创建无证明城市,逐步实现申请人无需到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推进“三项清单”落地见效,规范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八、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探索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实施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引导和推动农业企业股改,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财务、会计制度,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
十、指导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申报湖南名品认定,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对首次获得湖南名品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十一、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大力引进外资企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湖南农担南县办事处、益阳市融资担保公司南县办事处10万元至300万元的政策性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0.8%。(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
十三、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主题培训,依托南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提供各类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鼓励规模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支持上市,按上市有关扶持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十四、成立南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民事诉讼、行政裁决、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强化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功能作用,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建立专业审判团队,提高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能力水平。加强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微信小程序建设,畅通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途径。(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
十六、简化企业破产办理流程,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0天,适用简化程序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强化企业破产协调机制,解决破产处置中涉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七、全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信息;全面建立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企业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附件4
南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
成 员 名 单
召 集 人:钟剑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召集人:张心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 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艳涛 县政协副主席、县商务局局长
王金辉 县政协副主席、县文旅广体局局长
何树林 县政府办主任
邓向前 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何海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建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忠民 县科学信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曹小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彭 卫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曹文政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红斌 县司法局局长
叶大军 县财政局局长
洪少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志威 县交通运输局
李 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周 波 市生环局南县分局
游 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龚海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徐昌海 县统计局局长
廖 恩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卿 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庆尧 县税务局局长
任友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军 县民政局局长
尚光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淑青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 灿 县工商联主席
黄昌健 市公积金中心南县管理部主任
彭 勇 国网南县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夏劲松 人民银行南县支行行长
郭新创 县邮政分公司
唐 杰 县政府金融组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何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