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镇推广申领应用“场所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49583 发布机构 厂窖镇 发文日期 2022-03-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49583
发布机构 厂窖镇
发文日期 2022-03-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发〔20225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在全镇推广申领应用“场所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在全镇推广申领应用“场所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2022年322

 

 


在全镇推广申领应用“场所码”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功能,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我镇将全面推广、使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特制定本方案。

一、场所码简介

“场所码”是人员进入各重点场所使用的专用二维码,标识了该场所的位置、名称、责任人等信息,是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在各相关场所的独立标识码。出入该场所的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主动对“场所码”进行扫码,完成场所进入登记并自动展示本人健康码状态、行程记录以及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记录,方便场所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信息核验和管理,实现人员流动复杂场所疫情精准防控。

二、场所码作用

(一)方便群众出行。出入场所人员通过“场所码”扫码登记后,会自动跳转到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的健康状态,减少登记、核验健康信息时间。

(二)精准追溯排查。在局部发生疫情时,通过感染者或密接者的扫码记录,快速掌握涉疫重点场所、通过扫码进入场所的关联人员等信息,实现精准追溯排查,避免疫情扩散。

(三)保护个人信息。通过自动化信息登记,杜绝了手工信息登记,有效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三、“场所码”实施按照以下流程:

(一)摸清重点场所底数。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按照《厂窖镇重点区域场所认定分工责任清单》(附件1)对所列场所进行摸底,确定场所名称及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目录里未列的场所。

(二)指定专人负责实施。确定后的重点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流程申请“场所码”(具体操作见附件2——“场所码”申领流程),注意大的场所中每个入口都要填写具体位置(标注清方位等名称),生成不同位置“场所码”,并在场所各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全天候配备专职人员引导监督到访人员必须先扫“场所码”,再测温,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记录。针对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小孩等群体采取传统人工纸质登记相关信息并妥善保存,确保不漏一人。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重点场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属地、行业部门以及单位的南县疫情防控职责,高度重视职责范围内“场所码”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辖区和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特点进一步制定“场所码”实施方案;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本区域本行业本点位的“场所码”,使广大群众知晓配合;同时不断检点“场所码”是否做到“应设尽设”“应扫尽扫”,确保重点场所全覆盖,确保进入重点场所人群扫码无遗漏。

(四)迅速落实限时完成。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接到文件要马上安排部署,确保在2022年331日前所有重点场所“场所码”张贴到位,所有重点场所全面实施“扫码进场”。

 

附件:1.厂窖镇重点区域场所认定分工责任清单

2.“场所码”申领流程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202234


附件1

 

 

厂窖镇重点区域场所认定分工责任清单

重点场所类别

重点场所

责任单位

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卫生院

学校

(中学、小学、幼儿园)

中心学校

重点商贸场所

药店

市场监督管理所

 

超市、商店等

物流快递

农贸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重点服务业场所

厂窖惨案纪念馆

厂窖惨案纪念馆

餐饮店

市场监督管理所

KTV

宾馆酒店

加油站

交通运输场所

渡口、汽车站

各村(社区)

办公场所

党政机关、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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