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49583 | 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2-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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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49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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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2-03-2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厂政发〔2022〕5号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在全镇推广申领应用“场所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在全镇推广申领应用“场所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在全镇推广申领应用“场所码”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功能,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我镇将全面推广、使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特制定本方案。
一、场所码简介
“场所码”是人员进入各重点场所使用的专用二维码,标识了该场所的位置、名称、责任人等信息,是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在各相关场所的独立标识码。出入该场所的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主动对“场所码”进行扫码,完成场所进入登记并自动展示本人健康码状态、行程记录以及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记录,方便场所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信息核验和管理,实现人员流动复杂场所疫情精准防控。
二、场所码作用
(一)方便群众出行。出入场所人员通过“场所码”扫码登记后,会自动跳转到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的健康状态,减少登记、核验健康信息时间。
(二)精准追溯排查。在局部发生疫情时,通过感染者或密接者的扫码记录,快速掌握涉疫重点场所、通过扫码进入场所的关联人员等信息,实现精准追溯排查,避免疫情扩散。
(三)保护个人信息。通过自动化信息登记,杜绝了手工信息登记,有效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三、“场所码”实施按照以下流程:
(一)摸清重点场所底数。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按照《厂窖镇重点区域场所认定分工责任清单》(见附件1)对所列场所进行摸底,确定场所名称及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目录里未列的场所。
(二)指定专人负责实施。确定后的重点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流程申请“场所码”(具体操作见附件2——“场所码”申领流程),注意大的场所中每个入口都要填写具体位置(标注清方位等名称),生成不同位置“场所码”,并在场所各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全天候配备专职人员引导监督到访人员必须先扫“场所码”,再测温,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记录。针对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小孩等群体采取传统人工纸质登记相关信息并妥善保存,确保不漏一人。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重点场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属地、行业部门以及单位的南县疫情防控职责,高度重视职责范围内“场所码”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辖区和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特点进一步制定“场所码”实施方案;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本区域本行业本点位的“场所码”,使广大群众知晓配合;同时不断检点“场所码”是否做到“应设尽设”“应扫尽扫”,确保重点场所全覆盖,确保进入重点场所人群扫码无遗漏。
(四)迅速落实限时完成。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接到文件要马上安排部署,确保在2022年3月31日前所有重点场所“场所码”张贴到位,所有重点场所全面实施“扫码进场”。
附件:1.厂窖镇重点区域场所认定分工责任清单
2.“场所码”申领流程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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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窖镇重点区域场所认定分工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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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场所类别 |
重点场所 |
责任单位 |
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 |
医疗机构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
卫生院 |
学校 (中学、小学、幼儿园) |
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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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商贸场所 |
药店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超市、商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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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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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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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服务业场所 |
厂窖惨案纪念馆 |
厂窖惨案纪念馆 |
餐饮店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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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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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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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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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场所 |
渡口、汽车站 |
各村(社区) |
办公场所 |
党政机关、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