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厂窖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03883 发布机构 厂窖镇 发文日期 2023-08-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03883
发布机构 厂窖镇
发文日期 2023-08-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发20234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厂窖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进一步落实禁捕监管责任,成立了厂窖镇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顺利运转,确保按期完成禁捕各项目标任务,决定在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一、办公室人员名单:

  任:戴承锋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副主任:王佳兵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彭长街  镇派出所所长


夏建波  市监所所长

  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邱惠林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洪波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何正明  镇派出所教导员

唐石波  镇派出所副所长

曾伟峰  镇派出所民警

         陈隽黠  市监所成员

二、工作机构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执法监督组和市场整治组。

(一)综合协调组

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信息汇总、舆情监测等各项禁捕工作;细化完善禁捕政策措施;加强与宣传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强禁捕政策解读、答疑释惑和舆论引导,讲好”一湖四水”禁捕退捕故事,树立推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王佳兵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

副组长: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

  员: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

邱慧林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洪波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二)执法监督组

主要是贯彻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彭长街  镇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何正明  镇派出所教导员

 员:唐石波  镇派出所副所长

        曾伟峰  镇派出所民警

(三)市场整治组

主要是贯彻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监所组织全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做好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加强与镇派出所沟通协调,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推动斩断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黑色产业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夏建波  市监所所长

  员:陈隽黠  市监所成员

三、主要职责

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事项,开展巡查督导,推进落实全县禁捕各项工作。

四、工作规则

(一)集中办公。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相对集中办公。其中,综合协调组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办公,执法监督组在镇派出所集中办公,市场整治组在市监集中办公。

(三)调度会商。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调度会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召集,各专项工作组通报工作进展,调度各工作专班禁捕工作进度,协调沟通有关情况。

(四)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组应及时整理形成办公室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报送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禁捕退捕工作指挥部。

(五)协同配合。各专项工作组之间应强化协同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对专项工作组职责任务和人员安排进行组间调整。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加强与执法整治、市场监管等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