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03883 | 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3-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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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0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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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厂窖镇 |
发文日期 | 2023-08-0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厂政发〔2023〕4号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厂窖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镇进一步落实禁捕监管责任,成立了厂窖镇“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顺利运转,确保按期完成禁捕各项目标任务,决定在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一、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戴承锋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副主任:王佳兵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彭长街 镇派出所所长
夏建波 镇市监所所长
成 员:庄 明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肖 芳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邱惠林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洪波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陈 对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岳 桑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熊 迁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何正明 镇派出所教导员
唐石波 镇派出所副所长
曾伟峰 镇派出所民警
陈隽黠 镇市监所成员
二、工作机构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执法监督组和市场整治组。
(一)综合协调组
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信息汇总、舆情监测等各项禁捕工作;细化完善禁捕政策措施;加强与宣传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强禁捕政策解读、答疑释惑和舆论引导,讲好”一湖四水”禁捕退捕故事,树立推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 长:王佳兵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庄 明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肖 芳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邱慧林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洪波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陈 对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岳 桑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熊 迁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二)执法监督组
主要是贯彻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 长:彭长街 镇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何正明 镇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唐石波 镇派出所副所长
曾伟峰 镇派出所民警
(三)市场整治组
主要是贯彻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镇市监所组织全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做好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加强与镇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推动斩断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黑色产业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 长:夏建波 镇市监所所长
成 员:陈隽黠 镇市监所成员
三、主要职责
在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事项,开展巡查督导,推进落实全县禁捕各项工作。
四、工作规则
(一)集中办公。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相对集中办公。其中,综合协调组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办公,执法监督组在镇派出所集中办公,市场整治组在镇市监所集中办公。
(三)调度会商。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调度会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召集,各专项工作组通报工作进展,调度各工作专班禁捕工作进度,协调沟通有关情况。
(四)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组应及时整理形成办公室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报送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禁捕退捕工作指挥部。
(五)协同配合。各专项工作组之间应强化协同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对专项工作组职责任务和人员安排进行组间调整。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加强与执法整治、市场监管等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