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61812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26-03-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61812
发布机构 华阁镇
发文日期 2026-03-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南县华阁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314日至20255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华阁镇开展常规巡察,于2025618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华阁镇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6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镇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紧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由点及面的整改原则,高位推动、闭环落实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牵头成立由其任召集人、班子成员任副召集人、各二级机构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构建“一把手”负总责、联动的责任体系。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财务审批、资产清理等领域专项排查,梳理风险隐患。

截至20251218日,巡察反馈的问题19个方面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7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5个,整改中问题1个,上缴资金223337元,整章建制10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复兴港社区集贸市场入口处货物进出量多、人流量大,未安装监控摄像头,存在货物遗失、纠纷难以取证等风险,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516日,镇党委迅速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勘查后在复兴港社区集贸市场前后出口处各安装1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实现重点区域覆盖,提升群众安全感。二是2025522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中小学校等人流量密集区域监控安装情况排查,共发现未安装监控问题1起,已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复兴港社区主街道路灯故障损坏,集贸市场处路灯被树木遮挡。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415日,由镇城建部门安排人员对复兴港社区主街道两侧故障路灯进行了维修,并对集贸市场处树木进行了修剪,目前复兴港社区主街道两侧路灯使用正常。二是416日镇城建部门开展集镇范围内主道路路灯排查整治,未发现此类问题。

反馈问题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华西村(原联华村8组)机埠老化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510日,我镇对华西村(原联华8组)老化机埠进行了更换,并对机埠底座进行了维修加固处理,目前该机埠运行正常。二是1212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结合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我镇各处机埠进行排查,发现问题33个,整改完成33个。

反馈问题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子午村18组至19组间的村级桥梁护栏损坏,未及时修复,安全隐患大。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4月,镇党委立即组织现场勘查,迅速调配资源,完成护栏全面修复加固,彻底消除隐患。二是1118日镇平安办对全镇道路交通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24条,整改完成24条。

反馈问题5: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河口社区农贸市场约300米下水道堵塞,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5月,镇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河口社区农贸市场下水道进行疏通,目前该处下水道已彻底清理完毕,恢复排水畅通。二是20256月—12月,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集贸市场日常检查,积极引导商户规范处置垃圾,避免再次阻塞。

反馈问题6: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华阁镇政府公示栏未按要求设置“五化”公示栏;复兴港社区党务公示栏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内容;河口社区、德胜港村党务公示栏未进行更新。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4月,镇党建办按照“五化”建设要求重新设置了镇政府“五化”公示栏。二是4月,复兴港社区党务公示栏更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内容;河口社区、德胜港村党务公示栏进行了更新。三是821日至22日,镇党建办对村级挂牌情况和党建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开展督查,共发现问题12个,整改完成12个。四是今后,镇党建办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核查“五化”公示栏设置及更新情况,确保党务公开常态长效。

反馈问题7:村级挂牌不规范。华阁镇存在多处村级挂牌不规范的情况。如裕阁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功能室内悬挂综治中心的制度牌;新安村综治中心(警务室)内悬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制度牌,且商务中心挂牌未拆除;复兴港社区悬挂爱卫组织和应急服务站机构标识牌;华西村未悬挂监委会门牌。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4月,裕阁村拆除了综治中心的制度牌;新安村拆除综治中心(警务室)内悬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制度牌,拆除商务中心牌子;复兴港社区拆除爱卫组织和应急服务站机构标识牌。二是4月,华西村悬挂了监委会门牌。三是821日至22日,镇党建办对村级挂牌情况和党建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开展督查,共发现问题12个,整改完成12个。四是今后,镇党建办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核查“五化”公示栏设置及更新情况,确保党务公开常态长效。

反馈问题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天然港村以信息录入、安全区误工名义向周昌敏等3名村干部发放津贴共计4236元;2020年安福村以资料收集和整理为由向7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3821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415日天然港村退回4236元违规发放津贴至非税账户,2025422日安福村退回3821元违规发放补贴至非税账户。二是1212日,镇纪委对安福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代某某进行责令检查;1212日,镇纪委对天然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进行责令检查。

反馈问题9:上届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出现反弹。20208月,十二届县委巡察指出华阁镇党委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华阁镇党委对上述问题整改后未能长期坚持,出现反弹。如2020年天然港村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2021年华西村违规发放防汛补助、2023年度和2024年度镇党委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20212025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和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党员应缴纳的党费未足额缴纳等。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723日,党建办对上届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反弹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建立相关问题台账,并逐一完成整改。二是820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全镇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专题培训党费收缴等党建业务知识,提升党建专干业务能力。三是821日至22日,镇党建办对村级挂牌情况和党建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开展督查,共发现问题12个,整改完成12个。四是43日,天然港村已将未进行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登记;6月,镇经济发展办联合镇财政办对全镇部门站所、各村(社区)的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共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五是425日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足额缴纳2021-2025年党费,729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足额缴纳2021-2025年党费。

反馈问题10:巡察整改资料保管不善。上轮巡察整改完成后,华阁镇党委“机关支部和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202010月重新选举资料”“‘三无船舶’整治资料,统一登记保留的36艘农用船名册”“各党支部党费补缴明细及银行回单”整改资料遗失。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123日已制定档案(资料)移交清单,规范移交程序。二是123日,镇党建办制定了《华阁镇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保管等全流程规范,分类建台账,实行专人专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有序。三是123日,镇党建办制定了《华阁镇档案资料出入库和借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资料出入库登记和借阅程序;本次巡察,资料收集采取“一事一档”机制,按整改任务逐项编号登记,妥善存放。

反馈问题1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较突出。自来水供水能力不足,水质较差,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仅2024年该镇通过市长热线反映供水问题的信访件就有74件。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20255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已改造华西片区管道3000米。二是202510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南县开展华阁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主管网建设,加快推进蓄洪区建设论证,保障饮水质量。

反馈问题1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项目资金或项目闲置。2024年华西村特种养殖项目资金六是97万元、2021年薛家垸村“扩大顺意稻虾面积资金”6万元闲置,2024年子午村投入40万元建设制衣厂,目前部分闲置。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5月,经镇村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华西村特种养殖项目已变更为“养殖基地仓库建设”项目。二是9月,经镇村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批复,薛家垸村“扩大顺意稻虾面积”项目已变更为“薛家垸村河道清理服务项目”。三是2024830日、202571日,子午村已将该厂房分别出租给建豪木业公司、云梦泽电子厂。

反馈问题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项目设备管理不到位。2022年新河口村购置的无人机在2023年损坏后一直未修理。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411日,经新河口村金财农机项目资产处置工作会议讨论,该无人机2023年损坏后2024年、2025年两次到维修点进行维修,无法修复,计划按相关程序对该无人机进行报废处理。二是20256月,镇经济发展办指导新河口村召开村民会议,研究无人机处理事项,经会议决定对无人机进行报废报损处理,公示期满后提交华阁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时经济发展办要求各村对本村资产进行清查,做好资产后续管护。三是6月,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对全镇乡村振兴项目购置设备进行全面盘查,发现问题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1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有盲点。20253月,县财政局对华阁镇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整治检查指出,天然港、裕阁等6个村均存在衔接资金转化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6月,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对全镇衔接资金转化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进行清查,发现问题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目前,天然港、裕阁等6个村衔接资金转化的固定资产已补录登记。三是91日,镇经济发展办联合财政办组织村“两委”干部,对各部门、村(社区)的“三资”管理、合同签订、财务程序等工作进行培训。

反馈问题18: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对敬老院监管不到位。巡察期间,县审计局审计华阁镇敬老院时发现,镇敬老院存在现金盘亏、坐收坐支、护理人员未取得护理培训证书、寄养人员档案管理不善、捐赠物资未建立台账、出入人员管理不到位等多个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730日,敬老院将寄养资金132826元上缴财政非税账户,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寄养收入管理。二是20259月,敬老院组织护理人员参与培训,且取得证书。今后敬老院也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将护理人员及时送训。三是20256月,敬老院已建立寄养人员电子化档案和纸质档档案系统和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更新与保密管理。四是自6月起,敬老院已建立捐赠物资专用台账,及时登记物资来源、分配及使用去向。五是20255月,已按要求进行特困人员和访客实行实时登记,今后将坚持落实到位。六是20258月,修订完善了《南县华阁镇敬老院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由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监管,财政办负责资金核算与拨付审核,敬老院负责收入征管与支出申请,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收支核算与台账登记。七是20259月,镇纪委已将敬老院相关线索并案处理,目前正在审理中。

反馈问题19: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履行殡葬改革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有漏洞。2025325日,复兴港社区一处丧事棚占用主干道,造成交通不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已立行立改,通过与家属沟通,将丧事棚内移,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二是20257月,复兴港社区制定了《关于规范社区红白喜事文明操办的倡议书》在党员活动日进行宣传,在复兴港街道发放。三是1124日至30日,华阁镇组织交警、派出所、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违规占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集中整治,今后,将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

反馈问题20:“共享贷”资金风险防控不力。目前全镇共有10个行政村启用了“共享贷”,涉及资金总额4930万元,其中寄山村、德胜港村、薛家垸村、裕阁村4个村借给湖南国信金湘科技有限公司“共享贷”资金共计2000万元。据了解,该公司从2025年起未支付利息,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4月,华阁镇成立了“华阁镇共享贷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专班”,联合承贷银行、各村“两委”干部,定期逐村核查贷款金额、资金去向、逾期时间及原因;二是6月,镇工作专班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县支行、湖南国信金湘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会商,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及法律责任等,协调银行协商展期或分期还款计划;6月,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县级部门单位汇报,申请协助。三是合同到期后,由专班督促相关村及时收回欠款并归还银行,对拖欠或拒不配合的企业,由镇法律顾问团,启动法律程序追缴。

反馈问题2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2023年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管理农家书屋为由给干部付水平发放补助共计1200元;2020年至2022年,华阁村以防汛补助、房屋摸排为由向6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8263元;2021年华西村以防汛补助为由向8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4000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1022日,付某某将1200元退回财政非税账户;1024日,华阁村将违规发放6名村干部防汛补助、房屋摸排8263元收回并上缴财政非税账户;630日,华西村将违规发放8名村干部防汛补助4000元收回并上缴财政非税账户。二是1212日,镇纪委对华阁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1210日,镇纪委对华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2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超标准列支工会会费。2023年,机关工会给罗启新、王鸿驰多次发放服装,超标准支出共计957元;202312月,机关工会进行演讲比赛超标准发放奖品,共计550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7月罗某某、王某某已将超标准列支的工会经费1507元退回至工会账户。二是728日,建立《华阁镇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会经费支出标准、范围和审批流程。

反馈问题2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未收取工会会费。20201月至20244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个人部分;华阁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个部门均未成立基层工会,所属干部享受了工会福利,但未缴纳会费。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416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补缴工会会费个人部分8798.4元;1215日,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补缴工会会费个人部分1057.02元;926日,镇社会事务中心补缴工会至华阁镇工会联合委员会账户;1215日,执法大队补缴工会会费个人部分1521元;退役军人服务站无需补缴个人部分。二是截至目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华阁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部门已全部纳入华阁镇联合工会委员会。

反馈问题2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购置服装。2022年,镇党委在无政策依据情况下以应急能力建设为由向参训人员发放作训服19套,共计14250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1218日,镇平安办已将14250元上缴财政非税账户。二是20251215日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2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租金“坐收坐支”。2020年至2023年,原河口水机站收取河口水厂、同心水厂租金共计8万元直到20248月才上缴非税。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912日,原河口水机站与河口水厂、同心水厂已收取20242025年租金共计4万元并上缴财政非税账户。二是2025125日,镇纪委就该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宁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镇财政办每年定期对水利部门收取租金上缴情况开展督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2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重复发放抚恤金。2023年至2024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复发放3名干部抚恤金共计16560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417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将重复发放抚恤金16560元上缴财政非税账户。二是1210日,镇纪委就该问题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周某进行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2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手续不齐全。镇财政所普遍存在银行代发支出时未取得银行回单的情况,如20243月银行代发异地搬迁病残补助25500元未附银行回单;20212024年,机关工会、联合工会均存在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的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1215日,财政办公室补全相关银行回单。二是202511月,清理整改工会不合规票据,组织开展20212024年票据专项清查,对已入账的不合规票据逐一登记造册,由开票部门更换合规票据。三是2025625日,华阁镇修订了《华阁镇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

反馈问题2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2020年至2024年,原河口敬老院、天然港村、安福村共有121120元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截至目前,原河口敬老院、天然港村、安福村共有121120元资产未进行登记的固定资产已全部补录登记。二是6月,镇经济发展办联合镇财政办对全镇部门站所、各村(社区)的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共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2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惠农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天然港村村民胡某某多报稻谷补贴及种粮一次性补贴4581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4月,天然港村将胡建华多报稻谷补贴及种粮一次性补贴4581元收回并上缴至财政非税账户。二是9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全镇惠农补贴资金开展督查,共发现类似问题1条,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30:“三资”监管缺位。租金收取不及时。镇政府2019年起应收益阳市南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租金4000/年、2024年起应收南县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租金3435/年,至今均未收取;2022年至2023年,原华阁水机站与集镇水厂约定每年收取租金2万元未收取,与向东水厂约定每年收取租金5000元未收取;2024年,原河口水机站与河口水厂、同心水厂约定收取租金各1万元未收取。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经与相关企业协商,5月,华阁镇人民政府与南县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910日,华阁镇人民政府与南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该公司已开具“湖南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但尚未缴款;912日,原河口水机站与河口水厂、同心水厂已收取20242025年租金共计4万元并上缴财政非税账户;2022年至2023年,原华阁水机站与集镇水厂约定每年收取租金2万元、与向东水厂约定每年收取租金5000元尚未收取,预计于12月底完成。二是9月,镇经济发展办联合镇财政办对出租资产开展专项清理,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三是镇人民政府指派专人与相关企业进一步协商,必要时启动法律程序追缴。

反馈问题31:“三资”监管缺位。资产被无偿占用。2023年,刘宏未经政府同意在镇林牧场河洲种植杨树5500株左右(占地面积约100多亩);2018年起天然港村约80亩土地、2024年起安福村15亩土地均被村民无偿占用。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4月,安福村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被占用的15亩鱼塘改造成了耕地,5月,安福村村委会将改造后的土地收回,并按程序出租给村民耕种,收取一定的租金;1210日,天然港村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已收回被侵占的80亩土地,1215日,天然港村和钟某某、代某某等6户农户签订有偿流转协议,将此80亩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自7月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多次与刘某对接,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与进一步相关主体协商,必要时启动法律程序追回损失。三是9月,镇经济发展办联合镇财政办对出租资产开展专项清理。四是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定期对“三资”情况进行清查,督促相关问题及时整改。

反馈问题32:工程项目管理有缺失。镇集镇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华阁镇集镇水厂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至今未办理财务结算,相关资产也未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未完成。目前,华阁镇原水机站站长李某某正在与县水利局、湖南新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接整改中。

反馈问题33:工程项目管理有缺失。项目建设程序不到位。20174月,华阁村未经集体研究,就华阁村集贸市场项目与郭波签订总价120万元的施工承包合同。该项目实施时未办理立项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聘请监理,且完工后,未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21月,华阁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华阁村未按规定对华阁村集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等手续的问题,2022124日,镇纪委对华阁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进行初步核实。后由于刘某某胃癌恶化,镇纪委对刘某某的初步核实难以进行下去,一直搁置。2022721日,刘某某病逝,镇纪委也停止了对刘某某问题的核查。二是调查中发现,华阁村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86万元,已于121日偿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关于“未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问题,该集贸市场因冰雪灾害垮塌,资产灭失,无法补办。三是由财政办牵头,进一步完善了《华阁镇村级重点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超过五十万的村级重点工程须到村账镇管部门备案,并由相关镇级部门参与验收。

反馈问题34: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至2024年,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董良清等10名干部未按机关食堂制度缴纳个人应承担的伙食费,共计33600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1217日,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董某某等10名干部未缴纳的伙食费33600元已全部上缴财政非税账户。二是725日,镇党政办进一步完善了《华阁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建立约谈机制,明确对未及时缴费的部门,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三是728日,机关党支部书记杨某在周例会上,组织机关、部门负责人学习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反馈问题35:对违纪违规干部问题通报不到位。20247月至11月,3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没有按规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未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7月,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在主题党日上通报刘某某的处分情况,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在主题党日上通报汤某某和易某某的处分情况。二是今后,华阁镇将严格落实“以案促改”,对违规违纪现象开会通报,做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每次通报后1个月内,由镇纪委牵头,检查是否有同类违纪苗头。

反馈问题36: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2023年度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未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929日,镇党建办下发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资料,组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二是929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政班子成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反馈问题37: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非党干部从事党务工作。20247月至20253月,非党干部刘延锋在党建办担任干事,一直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421日,将刘某某同志调整岗位,其工作分工由党建办熊某某接手。二是721日,镇党建办制定了《华阁镇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务队伍管理,确保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反馈问题3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不重视、不严肃。2023年至2024年,德胜港村和寄山村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202210月,天然港村村干部龙汉林被接收为预备党员时,党员大会实到党员33名,但只有5人发言表明意见,且仅16人签名。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421日,镇党委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各村(社区)党员发展情况,要求镇党建办加强对德胜港村、寄山村等村的调度指导,要求相关村出具情况说明。二是1212日,镇纪委对天然港村支书张某某进行责令检查;1212日,镇纪委对寄山村支书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123日,镇纪委对德胜港村支书陈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目前,德胜港村已有发展对象1名(袁某某)、入党积极分子2人(佘某、刘某),寄山村已储备入党积极分子2人(张某、杨某某)。四是820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全镇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专题培训发展党员等党建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五是经查,202210月,龙某某同志预备党员接收党员大会实到党员33人,会议记录中遗漏未记录意见的有28人,11月,经走访或电话询问,此28人皆表示当时同意接收龙某某同志为预备党员,并作出书面意见;会议记录中未签字的党员有17名,11月,天然港港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某询问未签字党员,党员都表示当时同意接收龙某某同志为预备党员,并在会议记录中补充签字。

反馈问题39: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2021年至2025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均存在党费基数核算不准确,少缴纳党费共计8732元。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728日,镇党建办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党建专干来党建办学习党费收缴相关要求,根据要求重新核算农综党费。二是728日至29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完成补缴8732元党费。

反馈问题40: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20248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在补选一名支部委员时有21名党员参会,选举时15张选票同时选了陈东辉、郭海2人,为无效票。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两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均未当选,但该支部未采取措施,也未经乡镇党委批复,宣布其中一名候选人当选。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812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按流程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选举无效,明确说明“因选票统计错误(无效票计入导致得票未过半),原宣布当选结果作废”,并按程序封存原选票。二是1216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重新组织选举,镇党建办全程参与监督,重点把控“清点人数、发放选票、回收计票、当场唱票”等环节,确保有效票统计准确(无效票单独封存备查)。三是1217日,镇党委根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上报的选举结果,批复同意,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四是820日,镇党建办组织全镇各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换届程序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通过案例剖析规范流程,强化程序意识,确保规范执行。

反馈问题4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村(社区)“两委”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老化,特别是主职年龄结构老化比较严重,目前全镇“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45.8岁,其中主职平均年龄为54.7岁。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7月至12月,对于拟退的12名村级党组织书记,镇党委将安排专人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其平稳过渡。目前,涉及党组织书记拟退的12个村(社区),皆已储备下一届党组织书记初步意向人选。二是目前,全镇18个村(社区)党组织,已全部更新后备干部信息库,为换届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三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新安村将于今年12月至明年3月,通过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完成干部优化调整任务。

反馈问题4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后备干部储备不足。新安村、新河口村、薛家垸村后备干部储备均仅有2人。其中新安村2名后备干部长期在外务工联系不经常,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目前,新安村、新河口村、薛家垸村,皆已储备至少3名后备干部。二是今年下半年,新安村、新河口村、薛家垸村培养联系人严格落实每半年与后备干部至少进行1次联系交流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工作生活及思想状态,并做好记录。三是7月,新安村、新河口村、薛家垸村已更新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档案,严格落实“导师帮带制”,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级党组织书记与后备干部“一对一”结对,传授基层工作经验;820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全镇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专题培训发展党员等党建业务知识,提升党建专干业务能力。

反馈问题43: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社区干部管理宽松软。复兴港社区干部邬畅于2024年年底外出务工,未到社区履职。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128日,镇党建办联合镇纪委对邬某履职情况进行调查,经查,邬某于20241230日递交辞职报告后外出务工;二是128日,镇党建办联合财政办,核实邬某外出务工时长、薪资领取等情况,邬某于20241230日外出务工后,复兴港社区于202412月起停发其工资,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情况;三是818日,华阁镇已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请销假制度,对擅自离岗、长期脱岗等情况作出严格规定;四是2025年,华阁镇根据上级政策,共计摸排1名村(社区)干部符合参加定向招录(聘)乡镇机关公务员条件,进一步拓宽村干部发展空间,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五是今后,各村(社区)、镇党建办将及时登记村(社区)干部异动情况,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后续整改安排。

华阁镇目前未整改的问题为“工程项目管理有缺失。镇集镇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华阁镇集镇水厂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至今未办理财务结算,相关资产也未登记入账”。

该问题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县水利局、湖南新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财务资料以湖南新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主,我镇多次与该公司对接联系,该公司因负责人肖松林不便,未能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华阁镇将继续保持与县水利局、湖南新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主体的沟通对接,争取于农历年前整改到位。

 

附件:1.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县委第一巡察组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共南县华阁镇委员会 

20251218 


附件1.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xls

附件2.县委第一巡察组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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