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760065 | 发布机构 | 南县城建投公司 | 发文日期 | 2023-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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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76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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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城建投公司 |
发文日期 | 2023-01-3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征求《南县城区公交票价调整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我县公共交通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需求,拟制定符合我县交通体系要求的公共交通价格政策。
一、调价项目
南县城区公交票价调整
二、调价方案
按照“公益可体现、企业可承担、群众可承受、运营可持续”的原则,调整现有公交票价,解决票价与运营成本严重倒挂的问题,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和动力,建设符合城市发展和市民需求的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现有城区公交线路6条,对整体线路进一步优化后,拟再增加公交线路6条,共12条。
初步方案如下:
方案 |
票价(元/人•次) |
IC卡折扣率 |
IC卡折扣价 |
学生价(5折) |
时段 |
方案一 |
2 |
0.9 |
1.8 |
1 |
全年 |
优惠措施如下:
1.对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身高不足1.2米(含)的儿童乘坐公交车给予免费。
2.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乘坐公交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政策给予免费。
三、方案制定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在南县公交票价制定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2.分工协作原则。由南县公交票价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统一负责,各配合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3.第三方参与原则。由于公交票价的调整制定直接关乎后期公交的运营服务能力、政府财政补贴、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因此,在制定公交票价的过程中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如:第三方参与成本监审、风险评估等事项。
4.公开透明原则。所涉工作应做到透明,应公开的事项及成本监审数据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城乡居民的监督,确保高效协调,顺利完成公交票价调整制定工作。
四、票价调整的政策依据、理由及意义
(一)票价调整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1.南县交通基本情况
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城市交通的主要载体,近年来随着南县城区的扩容,常住人口逐年增加,城区交通需求不断上升。
目前中心城区主要城市道路有12条,城市主干路长度约17.65km,次干路约26.37km,支路约39.95km,总里程约为83.97 km。现有公交线路6条,线路总长度34.9公里,共有公交站点个数209个。现有的公交线路只能作为单独的实体发挥自己的作用,不能有效地构成公交线网,整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公交企业经营状况
目前南县城市公交总共60台公交车,均为新能源电动车。由于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燃油电耗价格上涨、公交线路延长、购置新能源车辆、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服务和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等因素及国家燃油补贴政策调整的影响,而公交的票价一直未做相应调整,成本与票价相背离的矛盾日益凸显,导致南县城区公交企业长期亏损和负债经营,制约了公共交通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7号);
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31号)
6.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1〕4号)
7.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847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
9.《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JT∕T 1184-2018)
10.《益阳市残疾人扶助办法》(政府令〔2012〕3号)
(三)票价调整理由
1.现行公交票价低于运营成本。我县现行的公交票价为1元/人•次,已经实行约10年。公交公司既是公益性服务企业,又是市场化经营企业,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下,运营成本随着社会物价、劳动力价格和能源价格的上升不断攀升。10年来,车辆价格和保险、维修配件、燃料价格尤其是人工成本均大幅上涨,而公交的票价一直未做相应调整,成本与票价相背离的矛盾日益凸显,导致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多年来,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长期拖欠养老保险、税款、燃油燃气、购车款项。
2.公交线路长度与票价成本不相适应。随着城区扩大和公交服务范围拓展,公交线路逐渐增加,公交线路长度不断延伸,尤其是近年来新城区不断增加车辆和线路。同时为满足市民出行要求,发挥公交先行引导作用,先后开通了多条偏僻线路,乘客数量和营运收入增长缓慢,加大了企业运营成本。
3.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增加企业成本。除正常公交线路外,公交公司还承担许多社会公益责任,为政府部门和初高中学生提供专线通勤及参与防汛、抢险、救灾、政府大型活动等出车任务。
4.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据调查,公交驾驶员人均工资远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且驾驶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导致驾驶员频繁流失,企业招新困难,不利于新线路开通和企业长期发展。
5.更新和购置公交车辆面临资金瓶颈。目前我县公交车主要为清洁能源公交车型,现有车辆60余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1〕4号)中“城市公交车万人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的要求,我县至少还应增加100台公交车,购置车辆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不少于1亿元。
(四)票价调整的意义
1.是实现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的需要。在现行价格政策下,公共交通运营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不足,随着公共交通出行总量、结构以及运营规模、成本发生的巨大变化,公共交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想要进一步提升,票价需要适应公共交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2.是贯彻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公共交通行业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制定并调整南县城区公交票价,有利于建立符合城市发展和城市居民需求的公共交通体系,满足广大群众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助力南县文明城市建设。
五、周边县区票价情况
县城 |
现票价(元) |
执行时间 |
备注 |
安乡 |
1.5 |
2016年9月1日 |
学生票价0.5元 |
华容 |
空调车每年7月1日-9月30日和12月1日-次年2月底票价2元,其余时段票价1元 |
|
|
汉寿 |
1.5 |
2015年2月9日 |
学生票价1元 |
澧县 |
1.5 |
2016年12月2日 |
学生票价1元 |
沅江 |
2 |
2018年6月 |
刷卡1.5元 |
安化 |
2 |
2013年8月27日 |
|
湘阴 |
2 |
2019年10月1日 |
刷卡1.5元 |
祁阳 |
2 |
2020年9月20日 |
刷卡1.5元 |
汨罗 |
2 |
2019年3月1日 |
刷卡1.7元 |
岳阳县 |
2 |
2021年9月1日 |
|
公安 |
2 |
|
3路车为1元 |
石首 |
2 |
|
刷卡1.6元 |
经调研统计,省会长沙及地级市州公交票价普遍为2元/人•次,周边县城票价均不低于1.5元/人•次,且价格偏低的县城也纷纷启动公交票价调整,将价格调整至2元/人•次。
六、具体实施方案
1.票价调整制定工作由县发改局统一牵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专题调研、征求公众意见、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形成《南县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初稿。
2.初稿经涉及部门多次讨论修改并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部门意见,形成《南县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听证稿。
3.听证稿在向县内相关单位座谈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按照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召开南县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县人大、政协、交通、公安、市场监管、财政、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公交运输企业、驾驶员、乘客、律师等社会各界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后,县发改局对《南县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4.修改完善后的票价调整方案,上报县委县政府,经县委县政府审议批准后再予以公示执行。
七、票价调整的影响分析
1.对乘客的影响。根据南县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南县城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逐年稳步提高,公交票价调整后,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可控。
2.对特殊人员的影响。本次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益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对老年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车和补贴政策不作调整,原享受免费和补贴乘坐公交的群体权益不受影响。
3.对企业的影响。票价调整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运营收入,减少企业亏损,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
八、票价调整的配套措施
1.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847号)等文件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听取经营者、消费者或其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依法应当通过听证方式征求意见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按照价格听证的有关规定开展听证;未经听证不得制定价格。因此,初步定价方案需要召开听证会,获得相关利益群体通过后方可施行。
2.加强南县城区公交票价调整政策的宣传力度,共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南县公交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以调整公交票价为契机,持续抓好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行车和文明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