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87650 发布机构 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5-07-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87650
发布机构 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5-07-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1月1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委卫健工委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于2024年11月28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卫健工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讲话和指示精神所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卫生健康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县委卫健工委成立了由工委书记、县卫健局局长洪少顺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志明,工委委员、副局长文华、陈剑、李志勇为副组长,李国才、周宏、黄海波、杨艳、谌武、徐永华、汤杰、何迎春等及各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股长黄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整改日常工作。 

  截至2025年5月22日,县委第五巡查组反馈的5方面29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问题2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5个。整改金额278.6876万元,上缴资金52.3399万元。

  二、整改完成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共反馈5方面29个问题,各问题描述及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一)需要立行立改的问题

  反馈问题1:单位自设名目发放奖金。2021、2022年卫健局机关自设“卫健系统优秀个人”名目发放奖金共计4.2万元;2021、2022年卫监局自设“单位优秀个人”名目发放奖金共计2.25万元;2022年精神病医院自设“单位优秀个人”名目发放奖金共计7000元。

  整改情况:已清退上述款项共计7.15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疾控中心、县精神病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违规发放职工子女升学奖励。2022年至2024年,精神病医院违规发放职工子女升学奖励,共计9000元。

  整改情况:已清退上述款项共计0.9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精神病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3:违规发放稿费。2023年精神病医院违规发放信息报道稿费,共计1830元。

  整改情况:已清退上述款项共计0.183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精神病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4:工会超范围慰问。2022年至2024年,精神病医院工会以“子女婚嫁、家属住院”等名义进行慰问,共计2500元。

  反馈问题4衍生问题:妇幼保健院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2022年3月开展三八节工会活动同时发放纪念品和奖金,活动报销总金额为41101元,其中纪念品22500元,奖金7500元,附件中签到人数197人,实际报销225人次纪念品;2022年至2024年,医院工会以“家属住院”名义进行慰问,共计3500元。

  整改情况:已清退上述款项共计1.35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其中县精神病医院清退慰问费0.25万元,妇幼保健院清退奖金0.75万元、慰问费0.35万元。(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病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5:违规报销费用。2022年至2024年,精神病医院违规为原院长谭军手机缴费,共计3510元。

  整改措施:已清退上述款项共计0.351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1月南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财务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卫健系统实际情况,全面启动财务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各单位财务人员通过自查自纠查阅凭证、核对台账、访谈核实等形式,梳理潜在风险点;县卫健局组建督查组,对乡镇卫生院、公立医院等20余家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7项,已完成整改7项。 发现问题如下:一是县疾控中心2023年银行利息未上缴南县非税专户。已整改,将2023年未上缴的银行利息共计0.0478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县人民医院存在6起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涉及金额12680元。已整改,资金已退回单位账户。三是县中医医院存在联审会签单填写不规范问题,个别会签单报账人一栏填写销售方人员签名。已整改,制定《关于规范填写报账人的实施办法》,自2025年5月起明确报账人一栏必须是单位内部经办人员签名。四是县精神病医院违规发放一笔职工子女升学奖励,共计1000元。已整改,违规发放的1000元升学奖励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五是县妇幼保健院专项补助申请流程不规范,由护理部相关人员现金(微信)代付。已整改,通知护理部相关人员不得代为支付补助,目前已改为财务部直接支付患者本人。六是县血防专科医院工资发放表签审程序不规范,仅签审最后一张汇总表,未逐页签字确认。已整改,对于未逐页签审的工资表,联系责任人补充签字确认。七是县卫健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发现个别卫生院存在无明确事由或超范围使用现金问题。已整改,拒绝不合规现金支付申请,改为转账支付;补齐凭证中缺失的合同、验收单等。八是县委卫健工委违规发放津补贴涉事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同时请各单位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南县卫健局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推动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下一步,南县卫健局将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将财务监督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和纪律支撑。(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精神病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落实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问题6:巡察整改不到位。上轮巡察指出卫健系统二级机构存在院委委员(支部委员)享受班子成员待遇、自评先进个人发放奖金和“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等问题在本轮巡察时仍然存在。如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血防医院超“三定”方案向多名无行政职务的班子成员发放福利待遇;2022年县妇幼保健院新增职工借款260万元,利息年化率高达6.88%;县精神病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部分乡镇卫生院自设单位“优秀个人”名目发放奖金;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卫监局”)、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等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

  整改情况:一是县妇幼保健院清退新增职工借款260万元至职工个人账户,清退其他违规发放福利待遇、奖金等款项共计22.0008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其中:县中医医院清退10.5399万元(陈立华清退65210元,蒙国旗清退35081元,梁小清清退5108元);县妇幼保健院清退违规发放待遇10.7717万元(妇幼保健院刘述红清退51982元,钟立生清退50735元),血防专科医院未发现无行政职务的班子成员发放福利待遇的现象;青树嘴卫生院清退奖金1.2万元(共计8人)。二是对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血防医院党组织班子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超职数配备班子成员的机构做出情况说明,并立即对无行政职务的班子成员岗位进行调整,取消班子成员绩效待遇,核算并清退已领取的绩效奖励。三是针对上述问题南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核查,对各医院违规发放待遇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改,严禁以“表彰奖励”等为理由违规提标享受绩效考核系数或发放奖金。四是对原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后的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班子成员分工方案制定进行督查指导,同步要求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提交人事、财务、项目等领域的负责人信息,未出现“一把手”直接分管上述工作情形。(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血防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基层血防站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7:审计整改不彻底。2023年11月,审计报告指出县疾控中心公务接待费超标准问题。本轮巡察发现该中心2024年仍存在无公函接待、在伙食补助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疾控中心根据此情况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中心班子成员会议(会议记录见附件2)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已经整改到位。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公务接待公函原单位已补到位(见附件),在单位食堂伙食补助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问题公务接待公函原单位已补到位(见附件),公务接待函原件放办公室待查,用餐通知单作为报销凭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审批管理.建立接待费的预算制度,明确接待费用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责任人。要求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接待费的使用,不得超支。制定具体的接待费用申请表格,规范各科室的申请流程,必须填写接待对象、具体事由、预计费用.接待费用申请需要提前提交,严禁在接待活动结束后再进行报销,确保申请和报销程序有序进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不断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招待费不规范的行为。每年开展自查自纠,将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反馈问题8:推进分级诊疗能力不足。乡镇卫生院在基药和耗材使用上严格受限,基层医疗机构出现有能力开展诊疗却“无药可用”的窘境,基层患者被迫转诊,有悖就近就便服务群众的宗旨。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县医保局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基药目录,动态匹配群众用药需求。2024年12月成立了南县紧密型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搭建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药事管理平台;2025年1月印发了《南县紧密型医共体药品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南县紧密型医共体药品目录(试行)》,制定了“一院一策”药品增补方案,强化24种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在县乡村三级的配备。二是常态化开展巡回医疗,2025年计划完成县级医疗队下乡巡回医疗250天,提供诊疗服务10万人次;4月1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巡回医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拓展了服务内涵,确保基层群众切实享受到县级医疗资源的服务。至2025年5月中旬,累计服务29116人次,服务天数102天。(责任股室:体制改革股、医政医管股;责任人:周志明、汤杰、李志勇;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反馈问题9:卫生监督作用未有效发挥。县卫监局监督检查不实,同一检测组对不相近的两个自来水厂检测报告时间重叠,未达最低检测时间(30分钟)的要求。巡察走访还发现多个乡镇自来水厂存在检测仪器闲置、损坏严重、检测试剂过期、自检台账记录造假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业务科室日常监督行为和操作流程,严格规范文书制作程序,避免出现逻辑错误、检查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相符、检查时间未达到最低(30分钟)的要求等情形,同时对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二是强化供水单位水质监测工作。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履行职能,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和执法力度,于2025年2月24日至27日对全县24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2家市政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监测,共采集水样52个,立案1起,罚款0.16万元;2025年5月27日至28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专项督查,此次督查的供水单位均已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销毁过期的检测试剂并予以更换,配备专门的人员从事水质自检测工作;督查中发现麻河口蔡家铺水厂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责令其限期改正。目前该水厂已完善相关资料向县政务中心提交办证申请。(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责任人:文华、徐永华,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10: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县卫监局近年来对宾馆、美容理发店以“无法提供公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噪声等卫生检测报告”为由进行行政处罚,部分商户以缴纳罚款方式代为整改,县卫监局未跟踪督促,致使此类行政处罚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2024年以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对无法提供本年度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合格报告的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对无法提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合格报告的被处罚单位进行了回访,查验并形成了卫生检测合格报告及现场笔录并存档,全面整治“以罚代管”现象;在202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中,对首次发现未进行公场所卫生检测的经营单位,下达限期30日内提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合格报告的整改意见,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的宣传讲解工作、解释违法危害后果。二是要求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严格落实《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稽查制度》,每年对各科室的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行绩效评价,强化行政处罚事后监督和复盘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责任股室:法规监督股;责任人:文华、徐永华,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11:存在债务风险。全县公立医院普遍面临债务压力过大、化解能力不足的问题,县卫健局对此未能制定行之有效的化债方案和工作举措。截至2024年6月,全县公立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总负债达8.7亿元,且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仍新增贷款7140万元,存在较大的债务风险。

  整改情况:县卫健局制定了《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的方案》,强化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各公立医院积极推进化债进程,协调金融部门降低公立医院存量贷款利息,已成功向数家银行申请贷款利率下降,多措并举促进公立医院增收节支。县人民医院归还银行贷款本金200万元;县中医院银行归还银行贷款本金175万元,贷款利率由3.65%降至3.15%;南县精神病医院银行贷款由6%降至3%。各公立医院强化对物业、安保、能源管理、耗材等方面的支出管控,切实节省运营成本,减轻了运营压力。优化营收结构,通过加大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成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专班等措施,提高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直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反馈问题12:药品器械采购存在卫生安全风险。乡镇卫生院存在向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现象。如2023年6月,明山头镇和武圣宫镇中心卫生院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且未按规定验收药品;2023年3月,中鱼口镇卫生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且无法提供部分进货票据及使用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对明山头中心卫生院、武圣宫中心卫生院、中鱼口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医疗器械负责人已经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二是三家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完善了医院的药品、耗材、器材采购及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审查并索取供应商经营资格存档,并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建设。2024年12月,南县卫健局成立了南县紧密型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并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完成了《药品耗材统一采购管理实施方案》的起草制定。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药品耗材采购流程,正探索建立“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监管”的县域药耗采购管理体系,实现资源整合、流程优化、成本降低、质量可控,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责任股室:体制改革股;责任人:周志明、汤杰,明山头中心卫生院、武圣宫中心卫生院、中鱼口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13:患者用车存在安全责任风险。2022年至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与出租车司机个人签订用车协议,由出租车司机负责接送血透患者到医院就诊,存在用车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安全预案,做好提前防范。二是两家医院均与血透患者、的士司机分别签订了“安全协议”,并进一步明确了的士运营的资质、保险、安全驾驶规范、车辆维护以及发生安全问题的责任归属问题,定期对患者及司机进行安全事项宣教。完善血透病人接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司机微信通知群,遇到极端天气、特殊患者等均进行了及时告知,确保接送安全。三是持续开展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情况的督查检查。2025年1月至5月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对全县3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电气、建筑、设备安全等领域开展督查,共查出安全隐患问题74个,下发督办函1件,不断增强群众就医安全保障。(责任股室:信访股;责任人:李志勇、何迎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纪律规矩意识不浓

  反馈问题14:集中整治精神贯彻不到位。2024年8月,市纪委暗访浪拔湖镇卫生院,院长滕军对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感、幸福感的具体举措含糊其辞,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对浪拔湖镇卫生院院长滕军进行了约谈,浪拔湖镇卫生院组织开展了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督促浪拔湖镇卫生院以实际举措切实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幸福感。自巡察开展以来,浪拔湖卫生院持续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推动医院无障碍环境建设、开设中医诊疗服务、强化健康宣教、开展群众满意度反馈调查等。(责任股室:纪检监察室;责任人:陈剑、李国才,浪拔湖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15:串换医疗项目、重复收费的问题时有发生。2024年9月,南洲镇卫生院在门诊统筹违规问题自查中发现男病女治2例,成人购买儿童药品6例,超范围支付16例,超量开药5例。2023年1月,青树嘴镇中心卫生院自查发现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上述款项共计0.8285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其中南州镇卫生院清退0.2023万元,青树嘴卫生院清退0.6262万元。二是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问责,取消其2024年评先评优资格,强化医务人员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形成长效机制。自2025年起在系统内开展“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问题”的专项督查,每月抽查2家县直医疗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内10家村卫生室,截至目前共抽查病例124份、村卫生室处方800余份,并形成问题督查台账,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深入整治串联医疗项目和重复收费等问题。(责任股室:体制改革股;责任人:周志明、汤杰,青树嘴中心卫生院、南洲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1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22年至今,卫健系统共查处64人次,其中双开3人、开除公职3人、党纪处分17人、政务处分22人、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9人、批评教育10人。县委卫健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够广,对个别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及时,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党员及干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召开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筑牢“三不腐”坚强防线。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南县县委卫健工委2025年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卫健领域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责任股室:纪检监察室;责任人:陈剑、李国才,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反馈问题17:利用工会名义发放补助。2021年至2023年县人民医院工会自定工会文件发放职工获奖补助共计12.69万元。

  反馈问题17衍生问题:县人民医院存在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的问题。违规发放行政总值班补助,2022年1月发放96000元,2023年1月发放94600元,2024年1月发放96200元。违规发放爱国卫生补助,2022年1月发放5250元。

  整改情况:清退县人民医院利用工会名义发放补助款等款项共计17.765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其中:县人民医院实际清退工会名义发放职工获奖补助3.87万元(经查证,12.69万元职工获奖补助中仅有3.87万元非业务竞技类奖励属于不合规发放)、实际清退违规发放值班补助13.38万元、爱国补助0.515万元,配合县纪委监委对责任人孟朝辉、王辉、尹轶等人进行了问责处分。为规范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一是针对上述违规情况南县卫健局对22年以来的津补贴发放(绩效工资)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院职代会通过及卫健工委同意后的绩效实施方案,对于没有纳入绩效方案的项目不能单独设项发放。(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18:违规报销费用。2023年县疾控中心违规报销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共计4980元。

  反馈问题18衍生问题:一是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问题,2024年3月会议餐应为60元每人,实为112元每人,超标准开支共计2600元;2024年6月无公函接待客座教授,费用共计1363元。二是县人民医院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2018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县人民医院医师刘迪在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进修期间按40元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共计15800元,超过省内30元每天的标准,超标准报销3950元。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违规报销费用共计1.153万元缴存至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其中,县疾控中心清退违规市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共计0.498万元;县人民医院清退超标准接待0.26万元、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0.395万元。整改县人民医院无公函接待费用0.1363万元,无公函接待客座教授的问题已补接待公函并完成整改。二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县人民医院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公务接待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并组织全院干职工学习。县疾控中心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就差旅费等费用报销事项进一步明确要求,制定了报销制度并下发各科室,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逐一审核。(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19:公款支付失业保险费用个人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公款支付失业保险个人部分问题,如城区社区服务中心、南洲镇卫生院、青树嘴中心卫生院等。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提出的城区社区服务中心、南洲镇卫生院、青树嘴中心卫生院三个单位清算公款支付金额,共追回资金22653.55元。二是南县卫生健康局要求各财务部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核算公款支付的具体金额,向涉及的员工发送通知,明确告知情况及退款要求。共有20余家单位完成自查自纠,追回公款支付失业保险金148407.82元。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求各单位重新梳理了社保费用缴纳流程,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的核算、代扣代缴等细节,防止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每月开展社保费用支付情况自查,设立举报渠道,对违规支付行为及时发现、处理。(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卫健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0: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财务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差旅报销审核不严、“白条”入账等问题。

  反馈问题20衍生问题:一是县中医医院车辆维护费用偏高。2022年中医院救护车更换机油的价格为1200元一次,远高于市场价。二是县妇幼保健院印刷费未进行政府采购程序。2022年107.56万元,2023年67.4万元,2024年6月止49.04万元。均未进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县精神病医院违反财务制度。2022年1月至今工会未设立单独账户。四是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公务接待不规范。2022年1月至3月血防医院招待费用无公函、无审批单、无用餐人数及接待事由,涉及金额21552.8元。五是县人民医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偏差。2022年外送项目78项,金额为71.5万元,2023年外送项目85项,金额为81.2万元,均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六是县人民医院资源管理不当涉嫌违反工作纪律。国有资源管理不当,县人民医院在未按规定报县财政局审批,也未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交易的情况下,将单位停车场运营管理直接指定给湖南广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由该公司收取停车费作为停车场运营管理费用,并由县人民医院承担一名工作人员费用每年38160元,2022年共收停车费36.64万元,2023年共收停车费38.33万元。县人民医院对国有资源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七是县人民医院工会票据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1月,餐饮票报销其他活动经费,如保险费、器材购买等,涉及金额5863元。

  整改情况:县卫健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已补开发票,完成“白条入账”整改工作。衍生问题一,已整改,中医院自2025年起救护车维修保养事项均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目前已与南县夏敏汽修厂和南县南洲彭帅汽车服务中心两家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衍生问题二,已整改。妇幼保健院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制度并制定《南县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科材料开发与管理制度》、印发《南县妇幼保健院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衍生问题三,已整改。南县精神病医院成立工会委员会并开设工会银行账户,制定工会年度开支计划以及开启工会单独会计账套。衍生问题四,已整改。南县血防专科医院完善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须具备公函、审批单,明确填写用餐人数及接待事由等信息。强化财务审核流程,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坚决执行接待餐费、工作餐标准,对于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的,一律不准支付,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实行接待。衍生问题五,已整改。南县人民医院依法依规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经申报审批,医院检验及病理外送服务项目意向于3月3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挂网,后续工作正按采购程序正在进行。衍生问题六,已整改。县纪委监委对直接责任人邓运波进行了问责处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经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对医院停车收费运营管理项目的三年经营权进行了对外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已上缴南县财政局非税专户。衍生问题七,已整改。县人民医院对未按规定报销费用的经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供了 5863元活动经费的详细使用情况,补交了气排球保险费和报名费共计1456元的付款记录和收据证明。制定了《联审会签》制度,明确了专人担任工会会计和出纳,严格审核报销票据,杜绝甲类事项用乙类票据报销的情况出现。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等相关问题同步开展自查(财务自查自纠工作请查阅反馈问题5)。二是县卫健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全面盘点系统固定资产,完成了遗漏资产补录,清理了报废资产并履行手续。对差旅费和“白条”账目开展了审计,追回违规报销款项,截至目前“白条”入账现象已杜绝。三是强化问题防范能力。县卫健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引入双人交叉审核制度,初审和复审环节相互监督,有效降低审核漏洞;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集中学习各项财务制度,提高审核业务水平。(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卫健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1:违规付现情况较为普遍。如2022年12月31日,华阁镇新安卫生院直接以现金支付印刷费3.75万;2023年11月9日,青树嘴中心卫生院直接以现金支付空调款1.15万元。

  反馈问题21衍生问题: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现金管理不规范。医院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普遍,如2022年1月现金支付公务接待费14165.8元。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针对华阁镇新安卫生院、青树嘴中心卫生院违规付现的原因进行了调查,补充完善了说明材料,对现金支付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修订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与备用金管理制度,相关负责人均签订了备用金责任状。二是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县血防医院制定了《南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现金管理制度》,明确了现金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流程,做到专人专管;定期对财务支付情况进行内部自查;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开展财务制度专项培训,强化合规现金支付意识。(责任股室:财务股;责任人:周志明、黄海波,县血防医院、县卫健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青树嘴中心卫生院、新安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

  反馈问题22:个别党组织未按期换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应于2022年4月到期满届,逾期一直未换届,2021年12月以来支部书记长期空缺。

  反馈问题22衍生问题: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领导班子未及时进行分工。2024年3月刘凤华担任院长至今,一直未进行班子分工。

  整改情况:一是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了新的支部委员会,同时明确了支部书记。二是经整改,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已重新调整医院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并于2025年6月与南县中医医院完成整体合并。三是卫健工委对各下级党组织开展了督查,要求未完成换届选举党组织加快落实换届工作。2025年1月至5月,县精神病医院党委、县妇幼保健院党委、县疾控中心在职党支部、浪拔湖镇卫生院党支部、麻河口镇卫生院党支部、中鱼口镇卫生院党支部、新安卫生院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均按要求完成换届选举。(责任股室:党建办;责任人:周志明、谌武,县血防医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3:党费收缴不规范。华阁镇新安卫生院2023年、2024年党费收缴基数延用2022年标准,党费欠缴共计1053元。

  整改情况:一是足额追缴新安卫生院所欠党费1772元(含额外补缴党费473元)。二是县卫健局2025年1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核算党费缴纳基数,足额追缴未按规定缴纳的党费,及时存入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三是做好长效管理工作。自2025年1月起,县卫健局党建办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督促各支部党员于每月26日前完成党费缴纳工作。(责任股室:党建办;责任人:周志明、谌武,新安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4: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如县疾控中心在2023年第二批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仍使用2019年至2020年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学习。

  反馈问题24衍生问题:党课材料存在抄袭现象。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刘娟同志党课材料中主要以“人社”的角度展开,未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疾控中心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强化落实主题教育要求,同时对单位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二是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第一时间对刘娟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学习材料进行整改,同时全面审查了其他微党课及党建资料,提高党员干部文化素养和政治站位。三是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3月28日,县委卫健工委组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迅速向各所属党组织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卫健系统4个党委、1个党总支、40个党支部均于3月28日前完成启动部署。卫健工委坚持将理论武装摆在首要位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点,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制定了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截至目前,卫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6次,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第一章至第十一章开展了深入研讨交流。中心组成员深入结合工作实际,讲认识、谈体会、话感悟、谋落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累计组织学习130余次,覆盖党员700余人。通过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在基层党员中入脑入心。通过在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党员干部中加强学习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成效更加突出。(责任股室:党建办;责任人:周志明、谌武,县疾控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5: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如2022年8月县委卫健工委书记主持召开拟定县血防医院临时负责人的人事会议,率先对人选表态。2022年8月县妇幼保健院院委会讨论周家志返聘工作,院长余孟军率先表态;2024年3月讨论采购B超机工作,院长肖华率先表态。

  整改情况:县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并印发了《南县妇幼保健院“三重一大”制度》、《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末尾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院委会议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和流程,确保制度得到落实。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会议制度,提高制度意识。(责任股室:办公室;责任人:周志明、周宏,县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如县中医医院2023年5月“污水处理议价”事项和2023年12月“消化内镜纯水机议价”事项仅召开专家议价会,未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2023年5月县精神病医院被县市监局作出31万余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院未就罚款缴纳、问题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

  反馈问题26衍生问题:一是县精神病医院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3月至8月,党委会未进行“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1月至今未进行“第一议程”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县中医医院修订完善《中共南县中医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提高党委班子对党委议事规则的认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决策事项。县精神病医院进一步完善相关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策范畴及权限界定,对“三重一大”事项未及时上报党委会议研究的,及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二是对各医疗机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发现县精神病医院、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存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卫健局对两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完成补学并补全相关记录。(责任股室:办公室;责任人:周志明、周宏,县中医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县血防医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7: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2022年至2024年卫健系统共有5名工作人员因酒后驾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名工作人员因上班时间就餐被通报批评。本轮巡察时发现,卫健局机关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连续多日不在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局纪检监察室对各医疗机构开展了督查,发现县中医医院医师徐畅存在违规开具诊断的问题,县人民医院职工余亮、县血吸虫病专科医院职工陈方圆存在酒后驾车的问题,已对应给予上述人员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二是加强卫健系统作风建设。通过家风建设、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进一步严肃工作考勤制度,组织局纪检监察室、各医疗卫生机构纪检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无故旷工、工作日饮酒打牌、工作时间就餐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予以问责。(责任股室:纪检监察室;责任人:陈剑、李国才;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反馈问题28:临聘人员管理欠规范。乡镇卫生院招聘临聘人员未采用公开招聘的形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存在部分临聘人员担任财务、人事重要岗位等情况。

  反馈问题28衍生问题:县人民医院存在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县人民医院神经内一科护士长肖希兼运营部主任,急诊科护士长汤翠华兼口腔科主任。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健局制定了《南县卫健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非专业技术岗位的临聘人员进行了清退,2025年共清退临聘人员101人;免去担任医院中层及以上职位的临聘人员职务,如县人民医院高红梅、县中医医院王华、县麻河口光红卫生院谭自明等;对安排在财务、人事及涉密岗位的临聘人员,及时调整岗位,如县中医医院财务科梁惠、尹媛娇,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刘诗航等。二是县人民医院对肖希、汤翠华两名护士长职务进行调整,组织医院相关负责人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责任股室:人事股;责任人:周志明、杨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完成状态:已完成)

  反馈问题29: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县委卫健工委近三年仅引进高层次人才8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5人。新招聘的人员中,部分人员不能适应工作环境,工作不到一年就提出了辞职申请,近三年编制内辞职的人员达31人。

  整改情况:县卫健局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了《县直医疗机构选派骨干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实施方案》和《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实施“银龄医生”返聘计划,推行“候鸟型专家”柔性引进机制,完善人才职业发展体系,创新激励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内生动力,完善人才留存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待遇条件。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南县卫生健康局预计在2025年7月进行人才引进、招聘,共计46名。(责任股室:人事股;责任人:周志明、杨艳;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附件: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中共南县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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