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3146 | 发布机构 | 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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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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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规范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和《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一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法律法规授权由南县卫生健康局行使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使。现将授权书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