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37631 | 发布机构 | 南县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5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37631 |
---|---|
发布机构 | 南县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南财绩函〔2022〕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财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我局受县卫健局委托依法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安全、医疗执业、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和托幼机构卫生;承担全县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和编制情况
我局于2016年3月成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人。在职在编27人,退休人员5名。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共12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人,差额事业编制2人,自收自支1人,临时聘用人员4名,共计人员44人。
(三)机构设置
全局共设有办公室(信息室)、人事政工科(综治办)、党建办、稽查科(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医疗执业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与消毒产品监督科、职业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科共计9个科室。
县卫健局在全县12个建制乡镇设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作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量的补充,为我局直接业务管理单位,配合我局共同完成卫生健康法定工作职责。
(四)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1年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决算总收入为419.74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为41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49.74万元,占总支出的83.32%,项目支出为70万元,占总支出的16.68%,年初预算完成率为1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部门总目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预决算公开:2021年按照县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3、资产管理情况:单位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配置和核销制度进行管理,对单位国有资产建立资产卡片和实物资产明细账,按财务制度对各类资产计价方式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如需新购置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报批。
(六)部门整体支出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整体绩效评价了解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全年资金使用情况,使资金统一管理,节约成本,为及时发现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
2、根据项目制定评分细则。
3、根据评价指标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测评,监督资金的落实情况。
4、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和有效,费用是否坚持节约的原则。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2021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开源节流。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并且积极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达到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的要求,同时为了确保每一分钱都能落到实处,项目基本在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质量达标率达到预期,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较好。
(二)效率性分析。
全县共计被监督单位1374户。其中公共场所卫生422户,医疗卫生468户,传染病防治单位222户,放射诊疗单位24户,学校卫生110户,生活饮用水卫生69户,餐(饮)消毒1户、职业健康45户,妇幼健康13户,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年下达双随机抽查任务154家,实际完成154家,双随机监督完成率和完结率均是100%,任务完成情况在当地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2021年共立案188起,结案171起,继2020年立案今年结案4起;今年已结案简易程序17起,一般程序154起,所有案子都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审核到位,归档规范,未出现有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效益性分析。
1、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秩序,卫生许可办证率达98%以上,日常监管率达100%。
2、大力整顿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日常监管率达100%。
3、保障全县人民生活饮用水饮用安全,强化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率达100%。
4、监管对象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场所卫生条件有所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计划与预算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
2、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2、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和培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
识,提高基层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5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2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5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0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3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
质量 达标率 (8分) |
8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 果(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4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4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4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
总分 |
|
|
99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