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45570 发布机构 南县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 2026-01-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45570
发布机构 南县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 2026-01-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并公示,依法认定、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8处,按类别划分古遗址3处、古建筑0处、古墓葬2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处、其他类别1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

  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反映,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737-5222353

  附件: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x

  


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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