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45570 | 发布机构 | 南县文旅广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14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45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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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南县文旅广体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1-14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并公示,依法认定、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8处,按类别划分古遗址3处、古建筑0处、古墓葬2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处、其他类别1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
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反映,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737-5222353
附件:
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x
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